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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240-0303-2022-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进贤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2-02-25
    名  称: 关于印发《进贤县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进贤县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进贤县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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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我县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做好我县卫生健康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江西省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南昌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南昌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贤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及《进贤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南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法治进贤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目标任务,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到2025年,全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显著增强,制度规范、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卫生健康系统干部学习培训教育重点课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突出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持久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广泛宣传民法典。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能力水平。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每年5月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把握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发挥其对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持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则,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重点学习宣传公共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生物安全等法律法规的经常性宣传教育,加深全系统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防控疫情,促进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推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决策能力。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及时为困难群众等提供法律帮助,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护群众合法健康权益。与此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引导全系统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观念。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以及新修订新颁布的各项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措施

    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规划,认真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方案报送至委政宣股邮箱,确保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卫生健康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把学法列入党工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对涉及法律法规的议题应当坚持决策前专题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完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岗位职责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积极落实中组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估干部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特别是重点培训新颁布和修订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以及与业务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等。每年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分类学法考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到法院现场旁听。

    (三)分层分类开展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人员法治教育。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要加强医疗卫生人员法治教育,要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日常业务培训中,切实提高医疗卫生人员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要适应医疗卫生人员不同岗位特点,特别是医疗卫生机构窗口人员、临床诊疗人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和依法执业。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要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卫生健康职业教育学校必修课程,特别是对医疗卫生行业重点法律法规要单独授课和重点辅导,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

    (四)加强对社会的法治教育引导。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大职业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各种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义诊等活动,组织开展系统内和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卫生健康系统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法律解读,广泛开展宣传讲解,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与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方法

    (一)在卫生健康立法、执法等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拟定或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在对医疗机构行政执法检查中,要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把普法融入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全过程,对审查(核)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主动沟通,及时做好对文件起草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作为普法重要抓手。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切实作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二)充分利用法律专业人员开展高效普法。鼓励结合各单位实际编写普法材料。针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在工作中遇到的及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常见法律问题,要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加强释法析理。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新出台法律法规及时开展教育培训,针对单位内部发生案件及纠纷、依法执业自查发现问题、法制审核中发现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普法,举一反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卫生健康领域行业学(协)会行业自律的作用,推动其利用举办的各类研讨会、论坛等场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三)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医疗卫生单位在巩固培训、报刊、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基础普法宣传阵地的同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拓展普法平台,丰富普法方式,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开发适合在碎片化时间的普法短消息、短视频、短案例、短警示,增强普法覆盖面和可接受度。鼓励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坚持效果导向,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医疗卫生人员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

    (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广泛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制度规范健全、依法决策履职到位、合法合规审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力的法治化治理方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解决矛盾靠法的环境,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鼓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法依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全依法治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并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切实提升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纠纷的平台和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引导人们理性平和地依法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按照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委属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等,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保障普法工作必要经费。

    (二)落实工作保障。委属各单位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完善考核评估。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期对“八五”普法和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年度述职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联 系 人:喻  芳

    联系电话:0791-85682603

    电子邮件:fgwjwjx403@163.com

    进贤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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