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司发〔2022〕9号
关于印发《进贤县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进贤县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进贤县司法局
2022年3月10日
进贤县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法治环境引领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好党中央和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解决行政执法监督领域痛点难点问题,按照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进贤县法治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推出一批重点举措、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贯彻落实好进贤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五六”总体部署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堵点、痛点问题,梳理出重点整治内容,补短板、强弱项,一项一项梳理、一件一件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出性育道实际成效。
2.坚持重点突破。聚焦在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等方面形成的难点问题求突破,在解决具体问题上构建长效机制,出台切实可行的有效举措,以点带面推动行政执法监督领域法治环境综合整治向纵深发展。
3.坚持项目管理。建立法治环境综合整治突出问题库,实施问题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落实数字化。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研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处置,有效地解决好实际难题。
4.坚持整体推进。全面推进,勇于担当,形成合力。以整体联动积法治之势,提升法治为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保障能力,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
治思维,探索建立法治环境评价体系。
三、整治重点问题及重点措施
以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中出现的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和以罚代管等问题为重点;通过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
1.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和以罚代管等问题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办公大厅、政务服务网站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地址。让群众知道如何举报、向谁举报,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整治时限:2月下旬-3月下旬
(2)用好执法监督平台。县司法局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运用,要求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检查清单逐项录入检查计划,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全面杜绝选择性执法问题;大力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目标,减少重复执法现象。各行政执法单位应落实轻微违法“首错不罚”政策,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并公示,体现行政执法即有力度又有温度。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整治时限:3月下旬-4月上旬
(3)加强监管。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自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明察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县司法局收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每半年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存在问题的执法人员严肃问责,有违法违纪情况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理。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整治时限:6月下旬
(4)建立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司法局于6月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邀请各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并对行政执法机关制作案卷标准进行规范;同时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公开执法裁量权基准、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形成运行有效的执法制度体系。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
整治时限:6月下旬
(5)加强横向沟通,构建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督促检察院会同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移送。县司法局通过主动与公安机关了解“两法衔接”的情况,及时对收集的问题上报市局领导部门。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整治时限:6月下旬
(6)对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县司法局于4月收集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2021年下半年案卷目录,并拟定案卷评查工作通知安排,4月下旬邀请检察院、各行政执法单位业务骨干共同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案件,对于案卷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依规依纪问责。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整治时限:4月下旬-5月上旬
(7)集中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件核查,随机抽取案件,分类处理。县司法局采取随机抽取、一审一核的形式,全方位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核查结果书面反馈并督促整改,对不合格案件,按照规定向被核查单位制发相关文书,被核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行政执法过错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
整治时限:5月中旬
2.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8)落实源头管控。严把执法人员“出入关”,县司法局对申请执法的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重点考核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相关业务知识),对不达标的人员不予核准执法资格,对虽然取得执法资格但执法不力的人员暂停执法资格,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以考促学。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整治时限:6月下旬
(9)强化过程监督。县司法局对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定期、不打招呼进行“三项制度”工作检查(重点检查“三项制度”中的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视程度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给予通报,暂扣执法证。经多次整改还不能到位的,启动绩效问责,建议调离执法岗位,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整治时限:6月下旬
(10)加强日常监管。县司法局对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不定期、不打招呼进行行政执法案卷抽查,重点查处“三项制度”中重大法制审核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纪问责。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整治时限:6月下旬
(11)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将依法执法成效作为衡量执法队伍工作实绩重要内容,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整治时限:6月下旬
(12)完善配套机制。县司法局每季度收集一次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情况统计表,确定法制审核人员名单,人员变动报备情况;各行政执法单位需出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的实施细则,形成对执法权力运行的全方位管控,通过制度框架落实好工作责任,定期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县级党委政府报告执法监督情况。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整治时限:6月上旬
四、实施步骤
法治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3月1日一3月10日)。成立进贤县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和整改交账清单,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建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整治工作。
2.集中综合整治阶段(3月11日一6月30日)。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抓住重点,对照标准,扎实开展整治。集中人力、物力,对整治内容进行排查整治,切实把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好。
3.总结提高和长效管理阶段(7月1日一长期)。部门对照标准,逐项检查,逐项验收各项工作任务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五、工作要求
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法治建设的一次检验,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部门要把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法治建设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实行清单管理,明确解决措施。要聚焦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把控时间节点,实行清单管理,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的原则建档管理,确保整治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抓到位、出实效。
3.加强调度协调,提升整治效果。各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专班,坚持“日跟踪、周研判、月总结原则,定期调度整治推进情况。针对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类别、分权限、分层级协调解决,提升整治效果。
4.强化督查考核,总结提炼经验。我局将实行“每周一通报”工作机制,对各部门整治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跟踪问效,不定期对推进情况开展检查督导。
附件:进贤县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进贤县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卫林 县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李 华 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成 员:吴小清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代 宾 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胡晓图 县财政局副局长
邓学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波涛 县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薛 斌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江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科级干部
樊伟平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主任科员
朱发明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江 谦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志安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赵国振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
齐良平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亚琼 县商务局副局长
姜小曼 县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夏志伟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凤辉 县水利局副局长
邹 琛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袁 波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熊金祥 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张伟胜 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章新武 县统计局副局长
胡 伟 县气象局气象服务中心主任
曹四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付文茂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陈小敏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统战部二级主任科员
颜金贵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吴 坚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方敏婕 民和镇党委副书记
陶树芳 文港镇党委副书记
晏 维 李渡镇纪委书记
李光明 温圳镇人大主席
姜 耀 梅庄镇党委副书记
张志江 罗溪镇党委副书记
胡 强 前坊镇党委副镇长
袁 进 架桥镇人大主席
汪 敏 张公镇党委副书记
刘志平 三里乡党委副书记
雷才武 二塘乡党委委员
冷雪峰 钟陵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邓 杰 南台乡党委委员
万春文 三阳集乡主任科员
吴中华 七里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 洋 下埠集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洪海财 衙前乡纪检书记
吴来辉 白圩乡党委副书记
付 鹏 长山晏乡党委副书记
许志韬 泉岭乡常务副乡长
易瑞恺 池溪乡副乡长
夏文胜 城市社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黄腾达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腾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曹蕾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组建“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