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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xxybj--2022-007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1-10-29
名  称: 进贤县医疗救助工作情况报告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医疗救助工作情况报告

进贤县医疗救助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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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685)文件精神,我县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医疗救助对象主要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军人、三属人员、两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医疗救助内容包括资助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专项医疗救助,具体救助标准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685)规定执行。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1月至20219月共计资助 60551名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一经认定,当年门诊和住院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符合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根据救助对象类别不同按一定比例分别救助。自20201月至20219月累计医疗救助117162人次,合计金额 6676.77万元。

二、资金筹集情况

20201月至20219月累计筹集医疗救助资金7115.5万元(其中中央2356.5万元、省852万元、市财政350万元,()财政配套 3557 万元),共计使用6676.77万元,累计结余 438.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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