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庄镇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求,为应对当前高森林火险的严峻形势,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进一步强化火源管理,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森林火灾违法案件和违规用火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立为刑事案件侦办,对影响较大的放火案、失火案实行挂牌督办,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各村(居)委会、镇派出所要形成执法合力,加强重点防火区域的排查,根据群众举报电话和排查线索,对林区违规用火,特别是重点防火期违法烧荒、烧田埂、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等违规用火行为,以及在森林高火险期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等行为,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给予严厉打击,以儆效尤。
(二)全力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各村(居)委会要协助梅庄派出所对2022年8月份以来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全力开展火情侦查,快速破案,及时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违法违规人员责任,严惩重罚肇事者,确保林区社会稳定和森林生态安全。
(三)积极构建森林火灾违法行为整治长效机制。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镇林管站、各村(居)委会和镇派出所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机制,协调、定期开展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优化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程序,确保违法违规案件得到有效快速查处。推进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对违规野外用火者,做到快处重罚,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三、行动安排
本次行动从2022年8月起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分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各村(居)委会要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行动各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并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及专项行动方案报镇专项打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0月)。深入林区和重点森林防火区域,全面开展排查和追踪调查工作,组织力量,全力侦破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严从速依法依规追究违法违规人员责任,持续保持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总结阶段(2022年11月)。各村(居)委会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于11月底前,将本辖区的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案件查处情况一并报镇林管站。
四、组织领导
成立镇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打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专项打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本次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组长:胡细敏
第一副组长:梅贵龙
副组长:蹲点班子成员、姜海波
成员:陶四荣、徐林迁、黄清华、罗小成、李亮、刘吉龙及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或负责人及全体城管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办,由陶四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成立相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本次专项打击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专项打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镇野上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进行督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严肃查处。
(二)加大打击处置力度。镇专项打击领导小组和镇派出所对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线索的侦查力度,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的行为,及进侦破森林火灾涉刑案件,严惩肇事者,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三)建立惩罚机制。凡在村委辖区内发生火灾并不能查明原因和肇事者的,按一例2000-3000元对村委会进行罚款,年终统一从转移支付中扣除。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委会从8月起,每月20日前,汇总本辖区当月工作动态,并填写“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报送至镇专项打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