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的通知》(进府办字〔2022〕1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切实强化基层末端消防监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一、成立文港镇消委会
消委会主任由叶超(镇长)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徐立(党委副书记)同志担任,消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立同志担任,成员:张东华、吴昱廷、张东亮。
二、成立文港镇消防所
消防所设在文港专职消防队,所长由徐立同志兼任,副所长由张东华同志兼任,消防安全监督员:吴昱廷、张东亮,消防安全管理员:樊文华、余凯。消防所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文港镇的双重领导,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业务指导和绩效考评,由文港镇负责日常管理和综合保障;消防所协助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文港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主要承担文港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其他防火业务工作。
三、强化组织领导及综合保障
文港镇消防所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障、个人晋升等事项由单位统一保障、同等对待;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县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文港镇消防所相关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日常考评和督导考核等事项,并落实必要的资金补助,确保工作正规有序开展;文港镇按照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运行经费,负责保障消防所建设经费。
文港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