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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2980-0401-2022-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进贤县张公镇 生成日期: 2022-05-31
名  称: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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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镇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进贤县张公镇委员会

              2022316


关于在全镇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共南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前三年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基本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牢牢把握提质增效这一目标,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走出一条具有进贤特色的基层治理道路,在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示范、勇争先

一、充分认识持续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重要意义

持续巩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基层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是筑牢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治理基础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战略重点要依托“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由“法律明白人”宣传到千家万户,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要通过持续巩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广大乡村、社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拓展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模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全面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质增效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省、市、县、镇“八五”普法规划和《关于在全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我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在现有基础上,着力在强化培养质量、提升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将“法律明白人”培养扩展到全镇乡村范围。

(一)培养范围

2021年开始,培养对象将在现有农村“法律明白人”基础上,积极延伸,逐步实现培养工程全覆盖,切实做到提质增效。

(二)培养主体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责任部门按照《关于在全镇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执行并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

镇党委、政府培养工程领导小组承担实施培养工程具体组织实施职责

各村(居)委会承担“法律明白人”遴选、培养和日常管理职责

(三)工作目标

1、人员培养目标

2021年,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在现有基础上不作数量增加的指标化要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使用以提质增效为主要任务。

2、发挥作用目标

以质量和效果齐升为重点,不断提升现有“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切实发挥好“法律明白人”队伍的作用,推动“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事务管理、开展“村民说事”“居民议事”、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创建,引导基层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全镇基层“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氛围逐步形成,基层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广泛创建,基层法治建设更加和谐有序、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基本条件:按照《江西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关于在全镇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基本一致并进行细化,即对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公民,经过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后,都可以成为“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不应局限以户为单位,一户有多个符合培养条件的对象,可以一并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应是具有较高法治素养、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法律明白人”。

主要职责:普通“法律明白人”要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明白人”骨干要在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法律服务的联络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会事务的监督员。

工作内容

1、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组建张公镇“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开展进乡村、进社区法治宣讲活动。培训过程中应充分结合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相结合,观摩教学与书本教学相结合。普通“法律明白人”主要采用远程网络培训和法治文化熏陶的方式开展培训;“法律明白人”骨干应采用以集中系统辅导、远程网络培训为主,现场观摩教学、法治文化熏陶为辅的方式开展。村(居)委会可联络并依托本地在外务工人员临时党支部、商会、协会等,组织外出务工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法治培训。单位每年应对“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至少一次,确保完成8课时的集中辅导

2、实施特殊家庭代理制。“法律明白人”主要以户为单位,针对农村留守家庭以及“五保户”、“城中村”和“空挂户”等“法律明白人”选育难问题,落实特殊家庭“法律明白人”代理制度。由村组干部、包村干部、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或特殊家庭亲属作为特殊家庭代理“法律明白人”。探索建立代理“法律明白人”激励机制,激发代理人积极性。

3、开展面向全体市民的倡议和招募活动。在全社会开展倡导争做“法律明白人”活动,并通过开展“法律明白人”招募活动,向全镇干部群众持续宣传“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义、任务和目标等,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尤其是镇党政机关公务员、法律职业者,要率先主动成为“法律明白人”,带动群众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好公民。

4培育示范带头人“学法用法互助组”重点在村组干部、社区干部、网格员、楼栋长、人民调解员农村能人、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从事法律职业的村(居)民中培养带头人。广泛动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特别是妇女委员、村民小组组长、妇女小组长等村组干部、社区干部加入到骨干“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到2021年底,全村组干部“法律明白人”培育率达到100%。培育一批骨干“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人,打造一个示范带头人品牌工作室。在培养骨干“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人的基础上,培育一批“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骨干要积极、主动地联系并带动周边群众形成“学法用法互助组”。

5、强化分类分众指导。紧贴群众生产生活所急所需,制定“法律明白人”年度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在遵循统一要求的基础上,把握城乡差别、人员类型的特点,因施教、精准施策,推动培养工程走深走实。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基础上,对农村群众要侧重培训乡村振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山林纠纷、土地管理、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疫情防控、防范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各单位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把标准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到培养培训的全过程、各方面。

6、发挥网络培训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便捷高效的优势,运用大数据、云平台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培养工程中的作用,加大对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微平台“南昌市智慧法律明白人”实体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微信学习群等使用力度,扩大培养培训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7、实施精细化日常管理。建立“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树式+网格化”模式。由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村(社区)的法律顾问或骨干“法律明白人”;骨干“法律明白人”联系普通“法律明白人”;普通“法律明白人”联系农户,形成户户进网、层层包干、上下贯通“一张网”,扩大“法律明白人”覆盖面和影响力。骨干“法律明白人”、村法律顾问相关信息要在本村范围内公示。

8、建立参与法治实践工作机制。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立“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固化“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经验,建立“法律明白人”与“特邀法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综治网格员深度融合机制;提升参与法治实践质量,聚集基层焦点、重点、热点工作开展法治实践,建立“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闭环”管理制度,确保纠纷调处案件、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等事项事事有结果,问题件件有着落。

9、开展个一”达标创建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平安村(社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个一”达标创建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活动中心、学校、祠堂等场所,在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一所法治讲堂、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组建一支法治志愿者队伍、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法律明白人之家”打造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安装一台“南昌市智慧法律明白人”自助终端设备,“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等提供支持和保障。

10、结合中心工作融合现有平台共同发展将培养工程融入到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基层社会各项事业中,融入到基层群众生产生活中。与基层中心工作深入融合,将培养工程融入到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中,予以重点部署和推进;与党性教育基地、党群服务中心、红色驿站深度融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红色文化教育和服务群众工作中;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度融合,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融入到乡村建设整体规划中,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地方就有法治文化阵地;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深度融合,推进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文明实践活动;与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深度融合,积极借助实体化运行平台,为“法律明白人”集中系统辅导和现场观摩教学提供必要场所;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度融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注重在调解中以案释法,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与“村民说事”、“居民议事”、“幸福圆桌会”等基层议事平台深度融合,推进“法律明白人”参加村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依法参与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发挥骨干“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作用,带领村(居)民共同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共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

11、完善“法律明白人”考核奖惩。制定“法律明白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将其遵纪守法、业务培训、法治实践等纳入评星定级指标体系对年度星级标准高“法律明白人”可进行奖励,优先发展党员、培养村组干部,优先聘用为网格信息员或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并在涉农贷款、创业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在招聘社区干部时,将法律知识作为招录考试内容。有重点“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成网格员,实现所有基层网格员都是“法律明白人”骨干。参加“十佳百优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

三、建立完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质增效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全面依法治国/font>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作来抓,“法律明白人”工作与基层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验收,把实施培养工程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举措,及时研究解决培养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重点任务,培养目标,分步实施,扎实有力实施培养工程。

(二)强化联动机制切实落实镇党委政府履行好具体组织实施职责。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

(三)强化支持保障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与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培养工程。要切实加大保障力度,“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保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顺利有效实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务求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实施培养工程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将村(居)培养工程推进情况纳入依法治镇考评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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