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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jxxybj--2023-00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3-02-03
    名  称: 进贤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进贤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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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贤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全县经办业务规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开展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方案。

    (3)承担全县异地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工作。

    (4)开展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并监督实施。

    (5)组织对医疗保障基金进行动态监测。

    (6)承担医疗保障经办稽核、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7)承担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配合完成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统计、待遇经办等具体工作以及基金监管具体事务。

    (8)组织开展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预算、审核、拨付工作。

    (9)完成进贤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有内设机构1个。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0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30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实有人数 32 人,其中:在职人数  30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2  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 644.83 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155.27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19.8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77.47   万元;其他收入  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22.2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  644.8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5.27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546.8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7.2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13.4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2.1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22  万元,资本性支出  5  万元;项目支出  9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9.6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3.3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5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5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0.8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53.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70.9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2.7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71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583.0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31.4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5.5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7.1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2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22  万元;资本性支出  1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76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619.8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77.47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5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28.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2.71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521.8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2.2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03.4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1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22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9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8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69.6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3.39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5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属非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一:医疗保障民生工作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维持中心日常运转的基本开支,改善办公场所经办条件,及时采购所需办公用品及耗材,保障局内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2)立项依据:根据进府抄字(2016)45号

    (3)实施主体:进贤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维持中心日常运转的基本开支,改善办公场所经办条件,及时采购所需办公用品及耗材。

    (5)实施周期: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5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中心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数量指标:每月工资发放及时率 =100%  办公用品及耗材到位率 =100%

    质量指标:工资足额发放率 =100%采购用品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 =100%

    社会效益指标:工作人员投诉率 <=0%

    可持续影响指标:工作效率提升度 =100%

    满意度指标:工作人员满意度 =100%

    项目二: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改善经办机关事业医保业务窗口条件,及时采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及宣传制作,提高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方便干部看病就医。                            

    (2)立项依据:2020年5月21日县财政呈阅件,县长批示

    (3)实施主体:进贤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维持中心日常运转的基本开支,改善办公场所经办条件,及时采购所需办公用品及耗材。

    (5)实施周期: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中心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数量指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率 =100%,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工作办公所需用品到位率=100%

    质量指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合规率 =100%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 =100%

    社会效益指标:工作人员投诉率 <=0%

    可持续影响指标:工作效率提升度 =100%

    满意度指标:工作人员满意度 =10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1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无增加。

    公务接待费  1.1  万元,比上年减少  3.9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无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无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23年01月28日

    进贤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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