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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个人瞒报、漏报、谎报疫情信息的行为,可能会受到哪些处罚?

时间: 2022-05-09 15:53 来源: 进贤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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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医疗结构有前述行为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单位或个人有前述行为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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