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厉行节约、只减不增”的原则,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项编细、编实“三公”经费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做到监督管控动态化、厉行节约常态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口径一致、格式规范、解释明了,让“三公”经费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