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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发改委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办法

时间: 2022-06-27 17:51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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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在本网站开设网上行政执法投诉电话。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向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提出的申诉和举报。向本网站投诉举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例:

1、投诉举报事项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属本机关监督范围;

2、有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的事实;

3、投诉举报内容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规定的范围;

4、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执法人员;

5、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箱不予受理: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以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或者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以及其他处理不服的;

2、对同一事实已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3、其他不属本机关监督的事项。

投诉人进行投诉时应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或地址,以便于受理后调查取证和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

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单位:进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诉举报电话:0791-85622661

地址:进贤县发改委,政府4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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