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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570--2022-018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1-29
    名  称: 进贤水价将调整!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水价将调整!

    进贤水价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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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贤润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11月25日在县会展中心召开,听取社会和消费者对水价调整的意见。
        会上,解读了进贤润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定价方案,宣读了进贤润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成本监审报告书,听取了听证代表对听证方案发表的意见,并现场进行询问。

         

        据了解,我县城市供水现行水价于2010年元月1日实施,分为五类: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和基建用水、特种行业用水。2017年12月,为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落实国家简化水价分类的要求,理顺城市供水价格,将五类水价简化为三类: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含行政事业、工业、商业和基建三种用水)和特种用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计价,一级水价1.28元/吨、二级水价1.92元/吨、三级水价3.84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行政事业、工业1.40元/吨、经营和基建1.74元/吨;特种用水价格4.10元/吨。
        为合理补偿供水新增成本,适当理顺我县自来水价格, 推进我县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参考周边县区水价现状,决定对我县水价进行调整,并设立了两套方案。方案一:我县现行居民用水价格每吨上调0.46元 ,一级居民用水价格为1.74元/吨,调价幅度 35.94%。方案二:我县现行居民用水价格每吨上调0.52元 ,一级居民用水价格为1.80元/吨,调价幅度40.63%。调整后我县城镇居民增加水费支出占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分别为0.0026%、0.0029%,对居民消费支出占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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