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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召开2021年第7次常务会

时间: 2021-06-02 09:44 来源: 进贤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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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9:30 ,县委副书记、县长叶修堂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2021年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志文,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邓之武,县政府副县长吴克清,涂莉花、舒丹、徐永钢,县政协副主席、县政府党组成员刘杭,县政府党组成员王建春等。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认为,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为我们抓好抓实经济发展、国土、组织等方面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全球健康峰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我们做好当前和“十四五”时期各项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以赴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巩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要运用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相关成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牢记让人民生活幸福这个“国之大者”,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办好民生实事。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标本兼治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半篇文章,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不断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要持续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依法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健康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会议传达了刘奇同志在《江西省南昌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滞后污水直排问题整治不力》(督查专刊2021年第43期)作出的批示

会议认为,刘奇同志的重要批示,振聋发聩、语重心长,对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给予了有力指导,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刘奇同志的重要批示,一要认清现状,警醒警觉。要提高政治站位,正视全县雨污管网建设改造基础薄弱、前后工作衔接不紧密的现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二要举一反三,快速行动。要坚持短期和长远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全面摸清县城建成区雨污管网现状,切实完善市政设施资料移交程序,逐步提升雨污分流系统。三要同心同向,合力共为。雨污管网建设改造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良心工程。县城管、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各尽其力。

三、会议审议了县农业农村局草拟的《进贤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认为,蔬菜产业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全面提升我县的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全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必要起草本《方案》。

会议明确:1.原则同意县农业农村局草拟的《进贤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程序后,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2.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调度,推动蔬菜产业发展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会议审议了县住建局草拟的《进贤县房地产领域涉稳矛盾问题化解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认为,为深入推进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矛盾排查,攻坚化解房地产领域涉稳矛盾问题,健全和完善全县房地产领域涉稳矛盾问题化解处置长效机制,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有必要起草本《方案》。

会议明确:1.原则同意县住建局草拟的《进贤县房地产领域涉稳矛盾问题化解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由县住建局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程序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2.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拿出务实举措和办法,依法依规、稳妥处置房地产领域涉稳矛盾问题,为实现“十四五”顺利开局和迎接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会议审议了县交通运输局草拟的《关于明确“十四五”国省道公路库我县境内拟建项目的请示》

会议认为,鉴于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发来《关于征求进贤县境内“大南昌都市圈”国省道公路拟建项目意见的函》(洪路函〔2021〕11号),商请对已在“十四五”国省道公路库我县境内6个项目进行研究核实,有必要对有关事宜予以明确。

会议明确:1.原则同意保留G320至塔城一级公路工程、S104莲塘至黄金埠(南昌县塔城乡至进贤县钟陵乡段)公路新建工程、S212进贤李渡至抚河大桥段新建工程3个项目在“十四五”国省道公路库,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2.鉴于因占用基本农田、无法解决新增建设用地等原因,原则同意S212三阳集至长山晏段公路改建工程、S211进贤县方家至杨显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S208进贤县钟陵至寨上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3个项目暂缓建设,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大中修改造计划。

六、会议审议了县财政局草拟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期间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会议认为,为进一步规范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期间财务管理,确保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期间财务管理顺利过渡,避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有必要制定本《意见》。

会议明确:1.原则同意县财政局草拟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期间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由县财政局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程序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2.各涉改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深化事业改革期间预算划转、资产处理、会计归档等财务管理各项工作,确保深化事业改革顺利推进。

七、会议审议了县人社局草拟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制度的通知(送审稿)》

会议认为,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制度的通知》(洪治欠办发〔2020〕35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规范企业工资支付监管,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有必要制定本文件。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县人社局草拟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制度的通知(送审稿)》,由县人社局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程序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八、会议审议了县教体局草拟的《进贤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送审稿)》

会议认为,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有必要起草本《方案》。

会议明确:1.原则同意县教体局草拟的《进贤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送审稿)》,由县教体局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程序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2.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九、会议审议了县农业农村局草拟的《关于恳请解决我县国有农口企业职工整体参加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请示》

会议认为,鉴于2020年国家明确规定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一次往前补缴社保费,我县国有农口企业职工参保缴费不再适用《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58号)文件规定,为确保农口企业职工到达法定年龄能办理退休手续,有必要对有关事宜予以明确。

会议明确:1.原则同意从2021年起我县国有农口企业职工按《关于统一规范全省新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和已参保欠费单位滞纳金收取政策的通知》(赣劳社养〔2004〕32号)文件相关规定整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农口企业职工参保的资金来源渠道不变,原则同意依政策减免农口困难企业社保滞纳金;3.主管单位和企业要本着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解决职工的参保问题,将参保政策告知到位,对企业职工参保抓紧摸清底数,确保不漏一人。

十、会议审议了县城投集团草拟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做大做强投融资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认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创新工作部署,推动我县国有资本的布局优化和结构,充分挖掘现有国有资产经营潜力,做大做强投融资能力,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本《方案》。

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县城投集团草拟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做大做强投融资能力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县城投集团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程序后,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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