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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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00000-0102-2022-0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2-08-12
    名  称: 进贤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进贤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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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贯彻、落实局党组的决定决议,布置落实局党组的各项工作;协调、督促局党组、局领导所安排部署工作的有效落实和完成。

    2.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干部考核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林业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后勤服务及保障等工作。

    4.承担政务公开、宣传与信息、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工作;承办综合性会务,拟办文件等工作。

    5.承担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6.承担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党组中心组学习等相关工.

    7.承担局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女、关心下一代等相关工作。

    8.承担局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机构节能、文教卫生等相关工作。    

    9.承担局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救助等方面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  

    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及相关项目实施。

    2.承担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和财政投资项目审查报批工作。

    3.负责全县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稽查。

    4.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统计信息和内部审计工作。

    6.编制、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和绩效管理。

    7.监督、指导全局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

    8.指导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工作。

    (三)营林股  

    1.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地的发展规划并管理实施。

    2指导生态扶贫和组织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3.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4.指导全县油茶、中药材、香精香料等各类经济林的种植、培育。

    5.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工作。

    6.负责制定国土绿化有关科研项目计划。

    7.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地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

    8.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9.开展林业和草地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林业系统的涉外工作。

    10.承担林木种子、草地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

    11.组织良种选育、审查、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

    12.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13.指导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工作。

    14.指导乡村环境整治(涉造林绿化)等相关工作。

    (四)林政股(林长办)

    1.拟定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

    2.承担林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3.组织、指导森林抚育、森林保险等相关工作。

    4.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5.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审批及审批与监管衔接协调等相关工作;承担林业行政应诉工作。

    7.承担林权(不动产登记)改革及管理;指导农村林地林木专项经营、流转管理;配合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8.承担涉林改革改制、深化林业改革、“放管服”改革工作、法治林业建设等相关工作。   

    9.落实县级林长决定的专项工作,完成县级林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0.承担江西林长制APP、专职护林员管理等林长办日常工作。

    11.承担林业高质量发展、涉林考核相关工作。

    (五)湿地、草地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灾害防治股)

    1.承担林业和草地灾害综合防治相关工作。

    2.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

    3.承担植物检疫、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

    4.指导湿地、草地和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

    5.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重点湿地,指导、监督湿地、草地的开发利用。

    7.监督管理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8.承担全县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9.提出新建、调查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设。

    10.承担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六)林业产业管理股  

    1.组织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年度计划,拟定全县林业产业建设、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

    2.指导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3.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4.负责全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组织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

    6.指导、监督全局国有资源、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7.监管非法集资、社会信用及打击假冒伪劣等相关工作。  

    8.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改革和发展工作。           

    9.组织、指导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灾害风险处置工作。    

    10.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管理方面等相关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七)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1.认真落实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检疫工作。

    2.负责全县林业技术推广、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林业技术社会化服务。

    3.承担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工作;

    4.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5.负责林业调查设计规划,做好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造林绿化等方面的调查、规划、设计等方面工作。

    6.承担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监测;自然保护地调查,风景资源调查,森林资源生产调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调查;古树名木和林草种质资源调查等工作。 

    7.受县林业局委托,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                            

    8.受县林业局委托,对责任范围内的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进行监督、管理;            

    9.配合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10.配合做好林权(涉林不动产权登记)管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林业行政案件涉林方面的调查、核实工作;        

    11.配合做好公益林检查验收、天然林保护修复及检查验收;森林保险调查、核实等相关工作。

    12.配合做好造林绿化进度、质量的指导、监管。

    13.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中心

    1.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

    2.负责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证件的申报、发放和服务;

    3.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4.负责办理林地征占用的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

    5.负责候鸟保护等相关工作。

    6.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县木材流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中心)

    1.收集调查木材流通行业基本法规,提出行业改革和发展建议;

    2.宣传木材流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为企业和政府作好双向服务;

    3.维护木材流通市场公平交易和竞争,维护行业市场秩序。

    4.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党和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各项方针政策;                 

    5.林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

    6.建立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7.依法受理和查处全县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8.受理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和群众举报的涉林案件,配合查处信访案件;

    9.做好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

    10.负责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与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的衔接;

    11.负责林业执法过程中需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有关工作的沟通对接。

    12.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办公地址:进贤县军湖路168号

    (二)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负责人姓名:赵文

    (四)联系方式:0791-8566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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