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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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进贤县架桥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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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贤县架桥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联系方式

    进贤县架桥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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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万丽云        职务:党委副书记、镇长

    办公电话:0791-85571308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架桥镇府前路1号

    一、工作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

    根据上述职责,进贤县架桥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职能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

    (电话:0791-85571308)

     负责镇委、镇政府的日常事务,协助管理好镇政府大院内各方面工作,协调各综合镇政府办公室之间的关系全面、准确地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信息和有关依据,当好领导参谋,跟踪检查和催办督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承上启下、上传下达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协助领导抓好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做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反馈和落实,并做好工作总结负责镇机关日常文电处理、审核、文稿等具体事务,做好各种会务工作以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等负责镇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接待、内务管理、卫生、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公共服务办公室

    (电话:0791-85571269)

    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统一战线相关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负责辖区内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教育、卫生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协助做好复退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农村救灾救济、救助捐赠、社会福利等工作;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负责婚姻登记,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等工作。

    (三)行政执法办公室

    (电话:0791-85571308)

    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城乡管理、生态保护、安全生产、农林水利、劳资纠纷、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殡葬管理、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及其他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和依法委托的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的权限。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

    (电话:0791-85571308)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邪教工作防范和处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戒毒和康复、流动人口管理、寄递物流管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协调处理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突发性上访事件等重要群众工作事项;负责辖区内生产、生活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统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信息上报、灾后救助等工作;承办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业务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党建办公室

    (电话:0791-85571308)

    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和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加强同党外人士联系,促进队伍建设,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和非公经济组织的服务协调工作;承办县委组织部(县老干部局、机关工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台办)、县侨联、县民盟、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

    (电话:0791-85571308)

    负责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经济、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经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规划、农业资源、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生产及多种经营;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三高”农业的试点示范工作;负责做好辖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小集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生态保障和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建设项目申报、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生态村建设等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企业的改革发展、科技进步、对外经济协作与交流,对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负责协调工商、税务、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辖区的公路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农村办公室

    (电话:0791-85571308)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检查督促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掌握、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动态信息,研究、总结有关问题,推广典型经验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商品生产、特别是“三高”农业生产基地建设负责本镇农业综合规划,农村资源开发和利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和防汛、防风、防旱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协调和指导镇属农业服务中心的工作加强对本镇农田耕地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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