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乡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乡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县商贸局、财政局关于《进贤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实施方案》(进商贸字【2013】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全面检查,通过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农民真正受益、国家财政资金安全。
二、自查自纠工作范围
重点检查2011年至2 012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2011年以前。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参加大会人员有乡政府分管领导、乡纪委、派出所、财政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乡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监督使用自查自纠工作小组成员和全乡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负责人。
时间安排:6月14日前
2、社会参与。在全乡17个村委会及集镇街道张贴关于全乡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的公告。
时间安排:6月15日前
3、自查自纠。全乡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各自填写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自查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送当地财政所、一份报县商贸局。
时间安排:6月18日前
4、核实调查。乡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对不报送、或
不按时间报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自查报告表、或未如实报告骗补行为和骗补金额的、或有重大嫌疑的以及群众举报的家电下乡销售业主,由乡自查自纠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时间安排:6月25日前
5、自查自纠总结提高。对查找出的重要问题认真梳理
汇总,建立“问题台账”,进行分类处理,并将自查自纠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上级对口部门。
时问安排:6月30日前
四、责任追究
1、对主动坦白报告骗补行为和骗补金额的、并在主动
报告后三天时间内积极退回骗补金额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销售业主,视情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2、对报送乡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经调查核实有骗补行为的家电下乡销售业主,一是退还实际骗补金额;二是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文件)可按实际骗补金额的50%追加罚款;三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领导
乡政府成立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监督使用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碧东 常务副乡长
副组长:杨春华 派出所所长
吴伟珍 财政所所长
成 员:胡淑娟、吴丽燕(联络人85330322)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次自查自纠工作抓紧抓好。
2、协调配合。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和难度大,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协作。
3、严厉查处。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按照上级关于销售网点相关行为的认定办法,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瞒报、漏报各种骗补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
4、认真总结,提高监管水平。要通过此次检查,全面了解熟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从中不断总结经验,不仅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还要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国家财政资金安全。
三里乡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