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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2880--2021-017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进贤县长山晏乡 生成日期: 2021-11-30
名  称: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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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守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我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根据《财政厅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应充分认识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自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农民收入,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农户群众较高评价,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耕地地力保护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个别地方在政策执行中仍存在认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精准、操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效益发挥。各地要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实施,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筑牢我省粮食主产区地位。

二、保持补贴政策总体稳定

各地要继续执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我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补贴政策落实。一是要明确补贴发放对象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标准为112元/亩。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履行好保护耕地职责,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并积极推行双季稻种植。二是要探索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挂钩。各地要建立健全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积极引导享受补贴的农户和集体通过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耕地轮作等措施,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三是要落实不予补贴的情况。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的农场或村集体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四是要消化补贴结转资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严禁各地擅自统筹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民手中。

三、规范管理补贴发放

各地要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稳妥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农业补贴转为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20〕34号)要求,规范代发金融机构、搭建集中统一发放平台、加强公开公示等工作。一是要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推进农户基础身份信息、土地确权数据、补贴项目部门数据、代发银行查询数据等信息共享,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二是要建立数据上报机制。将补贴发放明细情况(包括补贴地区、补贴对象、补贴金额、发放银行以及兑付时间等),形成本区域内完整的数据资料,于每年9月30日前上报至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三是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转为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难点和薄弱环节,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稳妥推进农业补贴社会保障“一卡通”全覆盖。

四、持续加强补贴监管

各地要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和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2021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执行情况自查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政策实施基本情况(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面积核实与发放流程等);二是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结转结余资金数额及成因、资金存管情况、消化结余资金采取的措施等);三是耕地数量和质量核实情况(对耕地质量和数量核实情况、是否及时清退出补贴范围);四是农户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是否存在补贴农户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资料错漏、重复、更新不及时等);五是违规问题处理情况(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及相关处理情况);六是需要反映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将上述情况汇总填报《江西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执行情况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并形成汇总的自查报告于2021年7月18日前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五、强化宣传补贴政策

各地要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通过张榜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渠道,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有效调动农民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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