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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970--2024-001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前坊镇 生成日期: 2024-03-14
    名  称: 前坊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前坊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前坊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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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坊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管护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力提升全镇农村环境整体形象,全力推动农村变“一时美”为“持久美”、变“局部美”为“全部美”,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农村环境卫生改善、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以“门前三包”落实、生活垃圾治理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加快推进生态、美丽、宜居的幸福前坊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为有效推动全镇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落地落实,持续维护好美丽宜居的村容村貌,进一步厘清镇村、企业单位、农户居民等职责,做到有人做事,有人管事,达到全面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治、有序的目标任务。

    三、整治范围

    各村(居)委会属地管理责任区域,服务外包公司负责区域。

    四、工作标准

    做到“四有、八无”,实现“门前三包”。“四有”:即有环卫设施、有保洁队伍、有管理制度、有整治经费。“八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水面漂游物、无乱贴乱画、无放养家畜、无有碍观瞻建筑、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无杂草丛生。“门前三包”:即包环境卫生。负责房前屋后地面打扫保洁,实时除去痰迹、污水、废弃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壳、烟蒂、纸屑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等行为。个体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影响集镇秩序,各村保洁人员做好村庄公共设施保洁。包村貌秩序。保证门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挂乱晒、乱贴乱画、乱打乱建、垃圾广告等,农具杂物堆放整齐有序,不放有碍村容村貌,影响庭院环境各类杂物;集镇店招符合乡村风貌标准,色彩协调、整齐雅观和灯饰显示完好;车辆停放有序不乱停乱放。包绿化美化。负责管护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除去树木花草上的杂物;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平、借助树木搭棚、擅设广告或悬挂衣物、擅自砍伐和迁徙等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按照县里行动方案要求,主要做到以下方面(考核评分细则参照市县标准):

    1、集镇保洁。一是集镇实行常态化动态保洁。集镇街道、公共场所,机关、医院、学校、站所院内及其周边和绿化带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无任意倾倒垃圾、无家畜粪便;干道、公共场所无露天垃圾池,垃圾入箱,及时清运。二是集镇内环境秩序良好,全面落实“门前三包”,无乱挂乱晒、乱贴乱画,农具杂物堆放整齐有序,不放有碍集镇容貌、居民庭院环境的各类杂物;道路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不占机动车道;摊点摆放整齐,不占人行道经营;主次街道(道路)两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无不规范广告。三是所有路面无砂石、泥土、畜粪、树枝烂叶等,人行道原则上每周须至少清洗一次。

    2、道路保洁。具体指省、县、镇、村干道。道路整洁、卫生、干净,路面无砂土、畜粪及撒落物,路两旁无枯枝烂叶、乱堆乱放、乱围乱挡等。一是道路沿线垃圾入桶,清运及时,垃圾箱外沿干净,视线内无成堆垃圾、无散落垃圾。二是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田间无丢弃的化肥包装袋、塑料制品、织物、农药瓶罐等非生化成分等农用废弃物。三是道路旁房屋、店铺门前全面落实“门前三包”,摆放整洁,无乱堆乱放、无乱拉乱围、无乱贴乱挂、无明排污水、无卫生死角。四是道路两旁草丛内无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五是道路两旁路沿明晰,路肩无杂草,花圃绿化修剪整齐,可视范围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摆放。六是严禁焚烧垃圾、杂草及秸秆等。

    3、村庄保洁。一是自然村有保洁员,保洁员配备有小型垃圾收集车和保洁工具,保洁员装备。村内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杂物堆放整齐。污水进入排水沟(管)排放,柴草杂物堆放整齐,畜禽圈养。二是村内河道、水塘、沟渠水面两旁无悬挂垃圾、漂浮垃圾、积沉垃圾,无倾倒垃圾(包括建筑物)现象,无污染水体现象。三是严禁焚烧垃圾、杂草及秸秆等。四是村卫生所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医疗垃圾处置规范。五是露天垃圾池(窖)、旱厕清零。六是村内道路及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任何有碍观瞻物。七是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农户房前屋后地面打扫保洁,无乱堆乱放、乱挂乱晒、乱贴乱画、乱打乱建、垃圾广告等,农具杂物堆放整齐有序,不放有碍镇容镇貌、居民庭院环境的各类杂物,车辆停放有序不乱停乱放,管护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不得有践踏草坪、擅自砍伐和迁徙树木、借助树木搭棚等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的行为。

    4、垃圾清运。全镇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及钩臂箱周边的垃圾清扫,做到日产日清、钩臂箱周边干净整洁。

    五、主要内容

    (一)职责责任体系方面

    1、各村(社区)职责责任

    各自然村内的环境卫生由各村(社区)负责,要健全完善落实村庄长效管护“五定包干”责任,着力构建覆盖所有村庄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管护网络。

    (1)各村(社区)的自然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驻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2)各村(社区)原则上要按照每5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每个自然村必须至少要确保有1名)落实保洁员,并将保洁员名单及责任区域报镇清洁办备案。

    (3)各村(社区)要将保洁员保洁责任区划分、联系方式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本村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休闲绿地、农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荒山荒坡、沟壑渠道等区域的卫生管理,严禁存在焚烧垃圾的现象。

    (5)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农户房前屋后“门前三包”责任制。其中,集镇的居民、各类门店、经营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由镇城管中队牵头,前坊村委会、新镇社区、服务外包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6)各村(社区)要与农村保洁员签订村卫生保洁协议,并为保洁员购买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保洁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意外事故,镇政府概不负责,发生的一切均由村(社区)负责,镇政府仅予以协助处理。

    (7)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卫生保洁员的管理,保证村内道路、河塘沟渠、公共场所,休闲绿地、垃圾箱周边等重点区域每天有专人保洁,保证垃圾箱垃圾及时清运,杜绝垃圾箱垃圾外溢,确保保洁机制落实到位。

    (8)各村(社区)要利用印发宣传单(册)、公开栏、宣传标语等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树立正气、打击邪气,营造农村环境卫生从个人做起,从家庭做起,人人有责的氛围,确保保洁人员的正常工作。

    (9)各自然村的保洁员工资由各村(社区)准定并发放,原则上不得少于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工资标准、发放情况必须在村级财务公示栏公示和“码”上监督平台公布,并报镇清洁办备案。

    (10)各村(社区)要根据镇党委镇政府要求,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服务外包单位职责责任

    对各主要干道或通道、集镇的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采取“服务外包+监督指导”运作方式,实行项目化竞标,探索环卫作业市场化新路子。

    (1)服务外包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配备足额数量的专职保洁员,并将保洁员名单及责任区域报镇清洁办备案,专职保洁员的工资标准由服务外包单位与保洁员自行商定,并由服务外包单位自行发放。

    (2)将保洁员保洁责任区划分、联系方式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外包服务单位要与保洁员签订环境卫生保洁协议,并为保洁员购买工伤保险。保洁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意外事故,镇政府概不负责,发生的一切均由服务外包单位负责,镇政府仅予以协助处理。

    (4)外包服务单位要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对保洁责任区域每天都能清扫,并保持干净整洁,同时要保证钩臂箱、垃圾桶的垃圾及时清运,杜绝钩臂箱、垃圾桶垃圾外溢,确保保洁机制落实到位。

    (5)外包服务单位要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环卫设施配备方面

    1、垃圾桶、钩臂箱等环卫设施设置合理,数量足够。

    2、保洁员须配备相应的保洁工具及反光背心等标志。

    3、垃圾桶、钩臂箱等环卫设施损坏须上报镇清洁办,由清洁办核查,并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进行更换,或者由各村(社区)自行更换。

    (三)村容村貌、环境整洁方面

    1、各自然村保洁员保洁内容

    保洁区域内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

    (1)自然村内的公共场所、内外道路无生活垃圾或白色垃圾,路面干净整洁及无污水横流现象,道路及两侧无杂草、柴草、杂物、零散垃圾等,并要协同村(社区)及时对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进行清除清理。

    (2)自然村内河道、水塘、沟渠无明显漂浮物或堆积物,边沟两侧干净无垃圾。

    (3)田间地头、荒山荒坡无废弃物(村庄周边的农田、山地及其周边无明显垃圾和废弃物)。

    (4)公共绿化地带、健身场或花坛无垃圾或堆积物。

    (5)村内的公共厕所要保持卫生整洁,休闲场所、体育器材规范管理有效管护。

    (6)清理的垃圾等必须全部进钩臂箱或垃圾桶,不得随意倾倒。

    (7)钩臂箱或公共区域垃圾桶周边必须保持无散落和外溢出垃圾。

    (8)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9)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其它需要保洁的内容。

    2、农村居民保洁内容

    农户房前屋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环境卫生、包村貌秩序、包绿化美化,生活垃圾要进垃圾桶,并倒入钩臂箱,建筑垃圾农户要自行清运到村里规定的投放处。

    (1)包环境卫生。负责房前屋后地面打扫保洁,实时除去痰迹、污水、废弃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壳、烟蒂、纸屑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等行为;家禽进行圈养。

    (2)包村貌秩序。保证门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挂乱晒、乱贴乱画、乱打乱建、垃圾广告等,农具杂物堆放整齐有序,不放有碍村容村貌,影响庭院环境各类杂物;车辆停放有序不乱停乱放。

    (3)包绿化美化。负责管护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除去树木花草上的杂物;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平、借助树木搭棚、擅设广告或悬挂衣物、擅自砍伐和迁徙等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3、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镇居民、各类门店、经营场所保洁内容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镇居民、各类门店、经营场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环境卫生、包村貌秩序、包绿化美化,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的维护和监督,并协助服务外包单位,做好集镇区域内垃圾清扫清运等工作。

    (1)包环境卫生。负责房前屋后地面打扫保洁,实时除去痰迹、污水、废弃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壳、烟蒂、纸屑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等行为。个体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不得从事有碍镇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影响集镇秩序;原则上不得饲养家禽,若饲养了家禽则必须进行圈养。

    (2)包村貌秩序。保证门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挂乱晒、乱贴乱画、乱打乱建、垃圾广告等,农具杂物堆放整齐有序,不放有碍村容村貌,影响庭院环境各类杂物;集镇店招符合乡村风貌标准,色彩协调、整齐雅观和灯饰显示完好;车辆停放有序不乱停乱放。

    (3)包绿化美化。负责管护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除去树木花草上的杂物;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平、借助树木搭棚、擅设广告或悬挂衣物、擅自砍伐和迁徙等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4)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其它需要保洁的内容及工作。

    4、各村(社区)保洁内容

    (1)各村(社区)的公共场所、公共绿化地带、健身场或花坛无垃圾或堆积物,周边保持干净整洁。

    (2)制定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本村村民积极参与、配合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搞好村民自家庭院内外卫生,农户房前屋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协助监督环境卫生服务外包单位,做好本村(社区)区域内垃圾清扫清运等工作。

    (4)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其它需要保洁的内容及工作。

    5、服务外包单位保洁内容

    (1)全镇各主要干道或通道(简称道路,下同)路面干净整洁,无生活垃圾或有色垃圾及污水,无杂草、尘土、沙石、路障及牲畜粪便等;道路两侧无杂草、柴草、杂物、牲畜粪便、成堆或零散生活垃圾和有色垃圾等;道路两侧边沟、河道、水塘、沟渠内等干净无垃圾,无明显漂浮物或堆积物;道路两旁有绿化景观植物的,应对绿化景观植物定期浇水、修剪,保持良好外部形象;道路两侧公共设施及墙体上严禁有小广告,如发现应及时予以清理。同时,若发现道路或两旁有成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协同镇政府进行清除清理。

    (2)集镇区域街道路面、小巷和人行道等区域的卫生清扫;公共区域和绿化带、边沟等的保洁;“牛皮癣”、违规小广告、破旧广告等的清理,同时应对花圃内的绿化景观植物定期浇水、修剪,保持良好外部形象。

    (3)全镇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及钩臂箱周边的垃圾清扫,做到日产日清、钩臂箱周边干净整洁。

    (4)镇政府要求的其它保洁方面工作,包括节假日活动、上级领导参观检查、镇域重大活动等临时性工作。发生临时性作业任务的,镇政府应提前向服务外包单位提出保洁需求。

    六、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县相关会议精神,为切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调动全镇上下对环境卫生共治、共管的积极性,通过“政府奖补一点、群众筹集一点、企业赞助一点、乡贤捐赠一点”的方式,打通我镇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的多元化筹集通道,参照借鉴兄弟乡镇做法,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统筹村庄物业管理费。

    1、经费保障

    (1)村民筹集。2024年村庄物业管理费,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一事一议的方式,以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进行筹集,筹集对象以本村户籍人口数和常住非本地户籍人口数为基准,其中,原则上脱贫户、监测对象、低保户等群体免予筹集。各村具体的筹集方式、标准及范围由村民理事会核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筹集的村庄物业管理费仅用于本村委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包括保洁员工资,下同),不得用于其它开支。

    (2)单位赞助。企事业单位按照1200-3600元每年的标准赞助(具体金额见附件),企业赞助统一进镇财政账并开具相应票据,其中,学校、医院、佐家寨等个例企事业单位赞助标准由服务外包第三方与其协商确定。企事业单位赞助仅用于生活垃圾转运,不包括工业、餐厨、建筑、医疗等垃圾的转运。

    (3)乡贤捐赠。充分利用微信群、恳谈会、招商引资等宣传载体平台,鼓励乡贤积极为家乡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乡贤捐赠仅用于该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4)政府奖励。镇政府按照乡贤捐赠金额的10%奖励到村(社区),政府奖励部分仅用于该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经费使用及管理

    根据村账乡管财务制度要求,为了确保资金安全,镇党委、政府要求,村庄物业管理费必须进村账,并由镇农经站进行专账管理,明确该资金只能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时,资金收支情况必须在村级财务公示栏公示和“码”上监督平台公布,并报镇清洁办备案。

    七、实施步骤

    1、考核检查阶段。按照市县有关农村人居环境考评要求,镇清洁办联合有关部门人员,以季为一考评周期,季内的每月中旬抽其各村(社区)1/3数量自然村进行督查考核,并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点进行梳理,做好督导问题清单,明确各村(社区)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传递工作压力。

    2、问题整改阶段。各单位在接到问题清单后,对照整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在本月底前,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攻坚各项任务。

    3、督导“回头看”阶段。针对各村(社区)问题点的整改情况,清洁办原则上在本月底前组织开展整改核查工作,对各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点评,查漏补缺,并做好对责任单位考核月总结工作,为镇在进行本季末进行的点评大会打好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为使考核工作常态化,充分调动各村(社区)干群的主观能动性,做到奖优补勤罚懒。一方面,镇里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班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绩效考核工作专班,成员抽调业务、纪委、人大等的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日常督查考核和调度工作。另一方面,设立90分的基准分数线,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点,低于90分的基准分数线,则按照每个点位计0.5—1分,50—100元/分的标准进行挂钩处罚,评分细则参照市县标准;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点,村(社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效果图片报至工作专班进行销号;若整改效果达不到要求或未及时整改,则将总问题点数计入季末考核点评,对应点位罚没资金,在对应村委会筹集的村庄物业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则从村级转移支部中扣除),并作为镇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镇政府对扣除的资金进行统筹使用,用于季度评比、“最美村庄”、“最美保洁员”的奖励或其它人居环境整治支出。对服务包单位则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应考评。

    1、每月考核占该季度总成绩60%,季度现场评比占该季度总成绩40%,即季度总成绩=月考核分值*60%+季度现场评比分值*40%。月考核分值为平均分值,比如,某村本月抽查了3个自然村,3个自然村的平均分值为该村月考核分值,计入季度总成绩;季度现场评比原则上每个村(社区)随机抽取1-2个自然村参加,评比的自然村平均分值为该村(社区)季度现场评比分值。季度现场评比参与人员原则上为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或者委托第三方。

    2、季度总成绩奖励排位前6名的村(社区),设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若出现并列,按就高原则进行奖励。对后3名(含并列后3名)的村(社区),在季度点评大会上通报,村(社区)支部书记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3、连续两次列倒数第2位或第3位的村(社区),由纪委书记约谈;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1位的村(社区),由镇主要领导约谈驻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同时取消该村(社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将情况计入村(社区)支部书记档案。

    4、若各村(社区)在县级及以上部门检查或暗访,影响镇里在全县的排位(全县后5名)、全市的排位(全市80个乡镇后10位的、230个自然村中排160名后)或市级及以上单位通报问题严重的村(社区),从该村村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环境卫生经费1000元,并将村(社区)计入黄牌警告;若该村(社区)各自然村在全市的排位仍在160名后,将由组织和纪委口对村(社区)启动问责程序。

    5、垃圾清运方面,各村(社区)需参与监管。各村(社区)将需要转运的勾臂箱点位,用水印相机拍图片发至垃圾清运工作群,并通知好第三方转运,第三方需在36小时内转运走,其中: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元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假日2天内至少要确保转运一次。若超过规定时限未转运的,村(社区)在同一点位,用水印相机拍图片发至垃圾清运工作群,每超24小时扣除第三方承包费100元,扣除的费用拨至相应村(社区),并作为该村(社区)保洁费用。根据工作要求,有特殊情况时,第三方转运需按照镇政府要求执行落实到位,否则镇政府可自行处置,且所产生的费用在第三方承包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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