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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2950-0203-2022-00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26
名  称: 温圳镇2022年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圳镇2022年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温圳镇2022年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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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事故是危害青少年儿童安全的“第一杀手”,为切实保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完善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学校、家庭和社会联动机制,营造齐抓共管防溺水工作的新格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了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不仅是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平安温圳”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防溺水工作对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对辖区和各职责范围内水库、河流、池塘、在建工地沙坑、土坑等危险水域重新全面排查、登记和备案,对辖区内所有水域的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基础设施进行次拉网式排查,发现安全基础设施确实损坏的,立即上报镇里进行修复和补充,确保各类安全警示和防护设施完好无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水域底数清楚、警示标识醒目、责任体系明确、安全防护到位。

二、明确职责,完善机制。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宣传

参照疫情防控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宣传车、应急广播、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相关知识,提醒学生家长预防孩子溺水事故。责任领导:周帮、杨沁馨

(二)综治办

负责协调调度因中小学生溺水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维护稳定工作。责任领导:王跃宇

()应急办

1.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村委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督促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落实各个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2.对因管理缺失、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导致中小学溺水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整处理,提出责任追究建议。责任领导:方敏

)水利部门

加强水库、圩堤管理,划分抚河、东风排渠道等水域责任范围,责成各类水库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警示标志,并要求水库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劝告中小学生不要擅自下水。(责任领导:刘示员

()乡建办

加强因建筑工程而形成的水池(坑)等的管理,督促建筑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坑),确实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责任领导:李光明

(六)城管中队

加强所辖内河、水(池)塘管理,在内河、水(池)塘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责任领导:李光明)

民政、妇联、团委、关工委

负责开展好家庭教育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等活动;利用各级“留守儿童之家”“童心港湾”等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通过课后服务开设系列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课程,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组织“五老”人员、志愿者开展水域巡逻巡查和农村留守儿童帮扶关爱工作,尽最大努力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责任领导:杨敏、杨沁馨

(八)镇纪委

     负责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对落实不力的,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人员在岗在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台账建立、村民知晓度等情况进行督导;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影响工作任务的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责任领导:李莎斐)

()派出所

派出所要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并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对因校外溺水意外事故到学校进行滋事、闹事的人员要及时出动警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责任领导:胡勇峰

()学校

1.学校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强化家长的安全意识,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与监管,共同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

2.以家校互动信息平台、电话或家访等形式确保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到位,强调安全监管问题,确保学生安全。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思想观念教育,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学校要对各阶段毕业生安全教育工作持续到8月31日。

3.各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5分钟安全教育铃声、主题班会、宣传栏、班级QQ群互动、学生签名承诺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防溺水警示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4.对学生每堂课、特别是上下午第一节课的到校,学生出门、到家时间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发现学生旷课、迟到等情况,要及时联系家长或监护人查清原因,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层层落实责任。

5.各学校要加强值班,安排专人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按规定进行上报。

6.利用学校的宣传平台密集开展防溺水安全公益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预防学生溺水的良好氛围。

7.学生发生水事故后,学校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报告情况,及时处理善后、化解矛盾纠纷,配合学生家长做好意外伤害理赔工作,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8.校长、书记及校级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对因工作责任不明确、宣传教育不到位、工作措施未落实而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任。责任领导:杨沁馨、李平

(十)村(社区)、管理区

1.村(社区)、管理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好防溺水工作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2.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要充分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实行村干部包组,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

3.组织人员巡查和消除辖区内池塘、水库、江河、水坑等危险区域的安全隐患,设置警示标志完善防护设施,堵塞监管漏洞。

4.对辖区水域统一编号,落实承包责任到人,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盲点。

5.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村委会包干责任到人,由就近的村小组建立溺水救护巡防队,对重点地段、在重点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加强巡视。

6.对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学生父母,要求其必须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代为监护人要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学生父母也要经常与其沟通对接、督促提醒。

三、强化落实,严格督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书记罗国亮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建洪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各班子成员和派出所所长胡勇峰副组长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沁馨同志兼任,成员为杜智圣、黄炯芮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夯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到位、措施落实、防范到位。

二是加大巡查督查。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辖区水域分布情况,成立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青少年学生私自游泳。对学生溺水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镇党委将组成专门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学生等多种方式,对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的预防学生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应急值守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得力等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各村社区要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落实分包责任制,每个水库、坑塘,每段河道、沟渠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并做到专人巡逻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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