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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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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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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最低居民生活保障家庭,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南昌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

3.残疾证(残疾人员提供);

4.低保证(低保人员提供);

5.失地农民证明材料(失地农民提供)。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至户籍地或常住地便民服务中心人社专窗或城市管理委员会人社专窗;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认定结果反馈。

进贤县人社局咨询电话:85622575  饶主任

进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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