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学习制度(试行)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理论、业务和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整体素质,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自觉行动,正确处理工学矛盾,保证学习时间,集中精力,讲究效果,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3.坚持平时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10小时,每半月组织一次半天集体学习。每人都要建立学习笔记,提倡写心得体会。集体学习时,不得无故缺席。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
4.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政策方针、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工作技能等相关知识。集中学习重点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重要会议精神;自学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等系列理论和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工作技能等内容。
5.集中学习由局党组组织,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要根据上级学习要求,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分解教学任务,安排学习日期,做到学习有备课教案、有检查督导、有考核评比。自学内容由工作人员根据本人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6.工作人员学习应当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
7.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振担当实干的志气和骨气;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执行法规政策能力、熟习业务技能,切实提振担当实干的底气。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