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及时、准确核算提标资金,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对接,全程跟踪、及时反馈,确保养老待遇按时发放。
二是针对部分待遇领取人员数据存疑,通过多方信息筛查比对、上门核查等方式反复核实人员信息,加强沟通、及时修正,确保待遇领取人员基础信息准确无误。
三是对照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进行提标和补发,涉及资金307.71万元,惠及全县城乡居民9.62万人,做到符合待遇条件人员应发尽发。
目前,已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月份提标后的养老待遇及补发1-4月提标基础养老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