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进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一、政策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为全县农村地区,民和镇城中村范围内不予安排实施,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按照规划管理要求实施。
二、补助对象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三)是农房抗震改造方面。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有意愿、有能力且符合条件实施抗震改造的农户。
四、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按时间节点推进农村危房工作,争取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验收合格资金拨付到位。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