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对白圩乡金山村派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
进贤县白圩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对白圩乡金山村派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资金项目立项的请示》(白府字〔2021〕128号)文件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进贤县乡村振兴局、进贤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派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资金的通知》(进乡振字〔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白圩乡金山村派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资金建设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代码:白圩乡金山村派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资金项目
二、建设地点:进贤县白圩乡金山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进贤县白圩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建造1座中梅公厕,设置4个蹲位,1个洗手台,总面积约25m2,机械费用约0.2万元,材料费用约6.4万元,人工费用约0.4万元,合计约7万元;
2、全村内15座公厕自来水开户安装,合计约3万元。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1年12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10万元。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批复。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一年。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完善项目前期手续。
此复
进贤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22日
抄送:县发改委、县统计局
进贤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