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建字〔2021〕1号
分类:A1
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曹细群代表: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心、支持我县的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并为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建言献策。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县城区车辆停放占用人行道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长期以来致力于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包含但不限于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栏等。
二、我局一直以来积极与多部门协调解决停车难及非机动车合理正确停放等问题。
三、针对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的问题,我局已采取一系列诸如电话通知、贴单处罚、拖移车辆等多种方式努力杜绝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
四、我局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停放车辆予以处罚。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建议,希望我们的答复您能满意!
进贤县公安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