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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进贤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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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

进贤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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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审议决定,任命:
吴国春同志为进贤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红丽同志为进贤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胡娟同志为进贤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主任;
洪旭昌同志为进贤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菊枝同志为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吴国春同志的进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细华同志的进贤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进贤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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