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 1月21日决定任命:
舒丹为进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徐永钢为进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安文生为进贤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安文生代理进贤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赵雪艳为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赵雪艳代理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杨燊同志的进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接受熊丽萍辞去进贤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吴奇峰辞去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进贤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