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关于杨瑞明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进干字〔202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杨瑞明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进贤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