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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细则

时间: 2022-11-30 11:3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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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考核细则

序号

督查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封闭施工

按规定设置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围档不低于1.8米),未围挡的扣10分;按照要求设置大门及门卫,应封闭大门施工未封闭的扣5分;施工围档上未连续安装喷淋设备,扣3-5分。

10

2

车辆冲洗

设施

工地主要出入口处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扣10分;虽已安装、但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扣5分;无沉垫池,扣5分;驶出车辆未清洗,扣5分;未冲洗干净上路行驶的,每辆次扣3分。

10

3

降尘抑尘

设施措施

工地未配置雾炮、洒水车、喷淋系统等洒水降尘设施,扣20分;未按规定启用洒水降尘设施,扣3-10分。

20

4

道路硬化

保洁

工地出入口及道路未混凝土硬化,扣3-10分;未定期洒水防治扬尘,扣2-5分,未安排专人定期清扫洒水保洁,扣5分。

10

5

土方及裸露场地

处理

工地土方作业时未对土方进行洒水保湿防止扬尘,扣5-10分;施工现场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或覆盖,扣5分;裸露超过48小时未采取覆盖措施,扣5-10分;超过3个月未固化或绿化,扣5分。

20

6

视频监控

及扬尘监测

工地出入口及土方施工作业区未设置视频监控设备,扣5分;工地出口处未设置扬尘监测仪,扣5分

10

序号

评价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7

建筑垃圾

及渣余土

处置

建筑物内垃圾未及时清理,扣2-5分;建筑垃圾未集中封闭堆放,扣2-5分;未及时清运,扣2-5分;土方和建筑垃圾运输未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未采取覆盖措施的,扣10分。

10

8

扬尘治理

监督

公示牌

未在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环境保护监督公示牌,扣10分;未对大门外5米路面进行保洁,扣5分。

10

总分

100

被检查项目名称:

项目监督机构: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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