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进贤县政府研究决定,进贤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拟征收进贤县民和镇云桥村、凤岭村,长山晏乡墩上村、上付村、新居村,二塘乡新源村委会等10个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收回省红壤研究所、省五里垦殖场、民和镇国营森林苗圃、青岚湖水产场部分国有土地。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81072、H50H181071、H50H175070、H50H181072、H50H176070、H50H174072、H50H175072、H50H174073、H50H165079、H50H166079等10幅图。(图幅号按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幅号编写)
(二)四至范围:具体拟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涉及进贤县民和镇云桥村委会后万村、吴家村、刘家村,凤岭村委会前李村,长山晏乡墩上村委会、上付村委会上赵村、上付村、晏家村,新居村委会竹塘村,二塘乡新源村委会官溪六组等10个村小组及省红壤研究所、省五里垦殖场、民和镇国营森林苗圃、青岚湖水产场部分国有土地(最后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土地总面积:约6.8427公顷(最后以实测为准)。
二、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教育、城镇道路、城镇住宅、供电、文化、排水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25日,由进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贤县民和镇云桥村、凤岭村,长山晏乡墩上村、上付村、新居村,二塘乡新源村委会等10个农民集体及省红壤研究所、省五里垦殖场、民和镇国营森林苗圃、青岚湖水产场组织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现场踏勘及参与各方签字确认的方式,在进贤县民和镇云桥村委会后万村、吴家村、刘家村,凤岭村委会前李村,长山晏乡墩上村委会、上付村委会上赵村、上付村、晏家村,新居村委会竹塘村,二塘乡新源村委会官溪六组等10个村小组及省红壤研究所、省五里垦殖场、民和镇国营森林苗圃、青岚湖水产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四、有关要求
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进贤县人民政府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23日。特此公告。
附件: 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进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点:进贤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91-85677088
进贤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9日
附件: 征收土地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