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进贤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进贤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拟征收进贤县民和镇云桥村、凤岭村、御坊村,三阳集乡三阳村,三里乡三里村,下埠集乡下埠村、赤路岗村,张公镇党溪村,温圳镇湖南村、斗门村、牌廖村、杨溪村委会,李渡镇柴埠村、南溪村等14个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收回江西省国营五里综合垦殖场、民和镇人民政府、三阳集乡人民政府、三里乡人民政府部分国有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74072、H50H175072、H50H173072、H50H174073、H50H163073、H50H160077、H50H160076、H50H177077、H50H175070、H50H175068、H50H176068、H50H176067、H50H183072、H50H184072等14幅图。(图幅号按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幅号编写)
(二)四至范围:具体拟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涉及进贤县民和镇云桥村委会车家垅组、吴家组、后万组、杨家组,凤岭村委会后李组、前李组、塘湾组、塔上组,御坊村委会赵家组,三阳集乡三阳村委会四房组,三里乡三里村委会、下埠集乡下埠村委会街仓组,赤路岗村委会夏家组,张公镇党溪村委会王家组,温圳镇湖南村委会朱家七组、朱家八组、梗上一组、梗上十五组,斗门村委会斗东组、斗西组,牌廖村委会姜家组、前王组、牌东组、牌中组、牌西组,杨溪村委会李家九组,李渡镇柴埠村委会、李渡镇南溪村委会方家组等28个村小组及江西省国营五里综合垦殖场、民和镇人民政府、三阳集乡人民政府、三里乡人民政府部分国有土地(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土地总面积:约18.7858公顷(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规划用途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教育、城镇道路、城镇住宅、机关团体、社会福利、医疗卫生、仓储、排水用地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10日,进贤县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将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进贤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 及其他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2、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 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 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0日。
特此公告。
附件: 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进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点:进贤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91-85677088
进贤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
附件:征收土地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