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乡村振兴

关于下拨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2-01-29 09:49 来源: 进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访问量: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赣扶移字2018〕35号)及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文件精神我县组织乡(镇)村对2021学年度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子女读中、高职院校的学籍比对信息进行核查,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并按时上交了资料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中、高职校生补助增补对象共计451人,补助金额共计67.95万元。补助款通过“一卡通”账户发放到补助对象家庭,请各乡镇督促相关村在村委会所在地张榜公示。

附件:1.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汇总表

进贤乡村振兴局                  进贤县财政局    

                               

  2022129日

附件1

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汇总表

金额(万元)

白圩乡

13

1.95

长山晏乡

25

3.75

池溪乡

14

2.1

二塘乡

12

1.8

架桥镇

19

2.85

李渡镇

11

1.65

罗溪镇

21

3.15

梅庄镇

32

4.8

民和镇

46

6.9

南台乡

23

3.45

七里乡

23

3.45

前坊镇

15

2.25

泉岭乡

8

1.2

三里乡

31

4.65

三阳集乡

20

3.3

温圳镇

33

4.95

文港镇

31

4.65

下埠集乡

14

2.1

衙前乡

16

2.4

张公镇

23

3.45

钟陵乡

22

3.3

合计

451

67.9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