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
填报单位:进贤县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时间:2021年10月20日 |
|||||||||
序号 | 法律文书文号 | 案由 | 处罚依据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结果 | 法律文书日期 | 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进(消)行罚决字〔2021〕0025号 | 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 进贤县中盈超市有限公司 | 曾某某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2021年9月24日 | 进贤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内 |
2 | 进(消)行罚决字〔2021〕0026号 |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进贤县金鼎大酒店有限公司 | 卢某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2021年10月4日 | 进贤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内 |
3 | 进(消)行罚决字〔2021〕0027号 | 过失引起火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邹某某 | 邹某某 | 警告 | 2021年10月9日 | 进贤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内 |
4 | 进(消)行罚决字〔2021〕0028号 |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进贤县德丰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 舒某某 |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 2021年10月11日 | 进贤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