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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时间: 2021-12-09 03:1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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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二、办事对象:法人

三、受理条件: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

四、设立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

五、补贴标准:见习岗位补贴为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综合保险据实予以补贴。

六、补贴期限: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七、所需材料清单:1.见习补贴申请表;2.见习学员名单;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4.《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5.就业见习协议书;6.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7.见习综合保险保单复印件;8.留用见习人员名单;9.留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八、办理流程:1.企业申报认定为职业见习单位;2.吸纳见习人员后提供见习人员录用备案表至县就业创业经办机构备案;3.见习期结束后,材料受理与审核;4.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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