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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160-0801-2025-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5-01-07
    名  称: 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

    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政策解读2条、招标25、施工有关信息15条、质量监督17条、竣工10条、预算决算类25条、履职依据9条、政府开放日2条、基层公开标准化目录2条、其他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收到23条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我局提出的公开信息的申请,已全部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按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各科室(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同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局里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着力将局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权威,并通过监督电话、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0

    0

    0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3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执行力度有待加强。相关科室在提交政府公开信息方面展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尚需激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资源投入略显不足,导致公开信息的质量存在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认知与能力。通过多样化的学习方式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技能和水平,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基础。二是丰富并优化信息公开内容。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开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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