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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110-08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1-23
    名  称: 进贤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进贤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进贤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791-856226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县政务公开办测评的问题反馈,对政务公开栏目信息进行补缺补差、优化完善,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围绕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人事信息、行政执法、财经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范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累计23 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优化完善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提升部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集中梳理现行有效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政策解读解疑释惑引导预期作用,着重围绕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惠民利民举措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开展解读,丰富权威政府信息发布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网站管理责任,完善信息内容保障机制。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最新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将“进贤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的重要阵地。 三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12348江西法网”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推广。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依托县政务公开办日常监管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完善信息内容和堵塞漏洞,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2023年我局未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重点领域公开上传不够及时等方面。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公开制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和服务实效。一是落实常态化公开工作。突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政策解读、财政预算决算等重点目录,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突出政务平台载体作用。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发布,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提升政策解读及回应的可读性、关注度,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业务素质能力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础,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悉和掌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职责,明确各项工作的内容和办事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要点要求,我局及时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性文件、执法动态等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的重要领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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