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A22200-0205-2023-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12-27
    名  称: 【文字解读】《进贤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实施方案(2022-2024)》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文字解读】《进贤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实施方案(2022-202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进贤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实施方案(2022-2024)》政策解读

    字体:

    《进贤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实施方案(2022-2024)》政策解读

    一、方案起草背景

    农村“宅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农村“宅改”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深化农村改革的具体行为;是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建设美丽乡村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迫切需要。通过“宅改”有利于规范农房建设行为,促进农村公平正义;有利于建立农民住房用地保障新机制,实现农民户有所居;有利于激活闲置宅基地和空置农房,发展乡村产业助农增收;有利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

    二、方案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赣办发〔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省、市“宅改”第三类县的工作要求,到2024年底我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应当做好基础工作六项: 

    1.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数量、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健全包含宅基地权属、审批、使用、流转等信息在内的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完善。特别要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的违法违规情况,对“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和层数严重超标、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等要建立台账,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在农民积极参与的前提下,按需有序保质保量做实“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力争3年时间完成应编类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3.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历史上形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在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时期、不同情形,采用不同方法,结合相关工作妥善处理。

        4.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库。推进不动产登记窗口向乡(镇、处)延伸,推行乡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一窗综合受理”,让农民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捷。

        5.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坚持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级审批、县级监管的原则。乡(镇、处)切实履行宅基地审批主责,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多审合一”要求,理顺审批职责。

        6.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市和乡(镇、处)对集体宅基地管理情况的监督机制。

    (二)、明确时间步骤

    1.基础工作全面开展。2022年6月——12月底前,调查摸底全面完成,村庄规划完成试点(每乡镇一个村委会所有自然),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清楚。

    2.巩固扩展阶段。2023年1月——2024年9月底前,村庄规划基本完成,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基本到位,宅基地审批制度基本完善。宅基地使用和农民建房监管机制基本健全。符合条件的发放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

    3.考核评估阶段。2024年10月——12月20号前,按照省、市考核评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乡镇。

    (三)、明确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农村宅   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设置工作专班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宅改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确保我县农村“宅改”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政策保障。县级层面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制度措施,完善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操作细作,细化操作流程。在县级制度框架下,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区域实际的措施办法。

    3.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资金整合,强化资金调度,县财政局保障县宅改办的工作经费。

    4.强化宣传保障。加强宣传发动,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宅改”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宣传“宅改”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防止误解偏差,营造良好的“宅改”氛围。

    5.强化纪律保障。一是宅改工作列入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县宅改领导小组进行评估排名。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理事会成员等重要人员的带动作用,对影响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按情节轻重进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方案形成过程

    按照省、市“宅改”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县领导对我县“宅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局经反复研究后起草了本方案,形成初稿前与各乡镇进行了沟通并交流意见,在广泛吸纳乡镇意见及县有关部门建议基础上完成了本方案送审稿,送审之前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现提请审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