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温圳镇 / 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A22950-08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26
    名  称: 2023年温圳镇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温圳镇信息公开年报

    2023年温圳镇信息公开年报

    字体:

    本报告由温圳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其工作要求编制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温圳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温圳镇积极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包含财政预决算、综合政务、公共文化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落实情况、政策文件等多种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温圳镇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信息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信息管理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建设,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发布,保障群众知情权,我镇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平台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不断强化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接受社会评议,努力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不够,主动公开类别不齐。今后我们将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