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南台乡卫生院向我委提出变更诊疗科目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医疗机构名称:进贤县南台乡卫生院
二、 医疗机构地址:进贤县南台乡南台街
三、 法定代表人:杨小华 主要负责人:杨小华
四、 医疗机构登记号:232329360124813151
五、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增加诊疗科目
六、 医疗机构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 /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七、 变更登记时间:2022年11月4日
特此公告
进贤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