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有关医疗机构 :
按照《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结果的通知》《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于2021 年10月18日零时起全面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江西中选结果及医保支付标准(附件 1 ) 。采购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和注射用兰索拉唑为 2020 年我省药品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 在我省中选结果的 第一年采购周期内 ( 2020 年12 月 25 日 0 时- 2021 年 1 2 月 24 日 24 时), 执行我省中选结果。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0. 2g *l 瓶/盒)和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注射用兰索拉唑 ( 30mg*10瓶/盒)暂按非中选药品管理,实行挂网采购,待我省中选结果第一年采购周期结束后,再按国家集采中选结果管理 , 另行发布通知调整相关药品的约定采购量和规定比例。
二、本采购联盟年度约定采购量已分解至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附件 2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须完成年度约定采购量,并按国家规定比例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做好中选药品的采购和配备工作,确保患者可在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购买中选药品 , 不应 "一刀切" 停供非中选药品 。
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县卫健委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医疗机构的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行为等加强动态监测和日常监管.
附件: 1.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及医保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