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字 [2022] 47 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江西省高标准农田(旱地) 建设指导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赣农字[2022]66 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结合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目的,集中建设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打造一批高标准粮食生产核心区,促进全县生态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草拟了《进贤县 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并征求了县财政局、司法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行政服务中心、创控(农文旅)、民和镇、七里乡、架桥镇、三里乡、张公镇、衙前乡各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了修改,现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
三、实施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5个方面内容: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暨秋冬"三农"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精神,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整合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2. 目标任务:2023 年度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任务2万亩(含旱地0.12 万亩),2023 年度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任务1.5 万亩,项目安排在民和镇、七里乡、架桥镇、张公镇、三里乡、衙前乡6个乡镇实施。
3.基本原则:共有3项内容,一是高位推动,统筹布局;二是突出重点,精心选址;三是强化管理,分工负责。
4. 工作步骤:共有8项内容,一是统一勘测设计;二是初设方案评审;三是财政部门造价审核;四是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技术服务单位招标;五是项目组织实施;六是统一资金使用;七是规范工程验收;八是及时上图入库:
5. 保障措施:共有5项内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职责分工;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四是强化施工管理;五是创新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