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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贤县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意见》和《进贤县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进府办发〔2020〕33号

时间: 2020-07-14 10:5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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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湖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进贤县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意见》和《进贤县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2020年第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进贤县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75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指导意见及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农字〔20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妥善解决禁捕后渔民的生计”重要指示为指导,按照“禁得住、退得出、能小康”的总体目标,坚持“做到应保尽保、兜牢民生底线”的工作方针,确保我县禁捕退捕工作顺利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即退即保,渔民完成退捕后即落实社会保障,妥善解决退捕渔民养老保障问题。
(二)退捕渔民分为专业捕捞渔民和兼业捕捞渔民两种身份分类保障。
(三)社会养老保障政府补助实行“先缴后补”,个人自愿选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职工社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参保。
三、保障范围和对象
(一)保障范围
退捕渔民主要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因水生生物保护区、鄱阳湖、抚河等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而需要实行退捕的渔民。
(二)保障对象
纳入保障范围的退捕渔民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捕时年满16周岁(含)以上;
2.2017年12月29日前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退捕水域相关村(居委会)户籍。
兼业捕捞渔民按每个捕捞证补助上限不超过2人的标准执行,上述人员一经核定,只减不增。
(三)下列人员不纳入本方案保障范围:
1.以被征地农民身份享受了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的人员(含职工社保补助和城乡居保代缴);
2.以被征地农民身份享受了社会保险补贴并领取了职工社保或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生活补贴)的人员;
3.享受了职工社保缴费政府补贴的其他人员;
4.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四、认定程序
参保人员名单由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乡镇政府核定,县农业农村局确认,并经村、乡、县逐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保障人员年龄的认定以水域实行禁捕日期为基准点(水生生物保护区、鄱阳湖禁捕日期为赣农通告〔2019〕1号文明确2020年1月1日0时实行禁捕,抚河水域禁捕日期为洪府厅发〔2020〕51号文明确2020年5月1日0时实施禁捕)。
五、政府补助标准
根据不同人员从业情况设定专业捕捞渔民和兼业捕捞渔民两种身份,补助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专业捕捞渔民按照职工社保标准享受政府补助,每年补助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12%。兼业捕捞渔民按照城乡居保标准享受政府补助,每年补助标准为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档次3000元。
六、养老保障办法
(一)退捕渔民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职工社保或城乡居保;女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只可选择参加城乡居保。符合职工社保或城乡居保缴费条件的退捕渔民必须参保缴费才能享受政府社保补助。
(二)参加职工社保的退捕渔民,缴费比例为20%,每年缴费基数由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九个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满不足15年的,可按规定延长缴满至15年。退捕渔民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和退捕渔民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按时定额缴费。
参加城乡居保的退捕渔民,每年缴费标准为3000元。参保人员60周岁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满15年的,可按规定一次性补满15年后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三)政府社保补助实行“先缴后补”,专业捕捞渔民、兼业捕捞渔民无论选择何种险种参保缴费,均按其身份享受政府补助标准。
(四)社会保险费当年缴费当年补助,个人当年未参保缴费的,扣减当年政府社保补助;跨年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全额承担。
(五)政府社保补助不叠加享受。退捕渔民已经享受了其他政府社会养老保险补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同一人只能享受一类政府养老保险补助,其他政府养老保险补助待遇自动取消,不叠加享受。
(六)既参加了城乡居基本养老保险又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七)政府生活补助。
1.本方案实施时,已超过两类社会保险缴费年龄(年满60周岁)、不符合社会保险缴费条件的退捕渔民,按上述参保标准将政府承担的社保补助逐年打入个人一卡通帐户作为生活补助,累计发放不超过15年。
2.退捕渔民符合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但享受退捕渔民政府社保缴费补助不满15年的,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待遇相关证明由政府按当年补助标准一次性支付剩余补助款项到个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帐户。
(八)待遇继承。
参加职工社保的退捕渔民,未达到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待遇年龄死亡的,按照职工社保在职死亡抚恤标准发放丧抚补助。
参加城乡居保的退捕渔民,未达到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待遇年龄死亡的,如享受政府社保补助不足15年,凭相关证明,按照当年补助标准一次性支付剩余补助款项给其继承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帐户。
已领取政府生活补助(年满60周岁、不符合社会保险缴费条件)的退捕渔民,因死亡实际享受政府社保补助不足15年的,凭相关证明,按照当年补助标准一次性支付剩余补助款项给其继承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帐户。
七、责任分工和政府补助发放流程
1.责任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退捕渔民身份审核及政府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退捕渔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县财政局负责退捕渔民政府补助资金筹集,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政府补助资金使用进行审核监督管理。
2.政府补助发放流程。
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政府补助资金审核申报和发放。退捕渔民在每年10月31日之前向所在村(居)委会递交个人当年社保缴费凭证、生活补助申请等相关政府补助申报材料,村(居)委会初审后报乡镇核定个人应享受政府补助资金标准,乡镇汇总报农业农村局审核渔民身份、县人社局核定补助标准和金额后,县财政将政府补助资金拨付至乡镇,由乡镇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进贤县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赣府厅字〔2019〕75号文件和全省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推进会精神,结合我县退捕渔民实际,现就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摸清退捕渔民个人意愿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建立辖区内退捕渔民身份、就业方向、职业培训需求等基础数据,县人社局再结合本地退捕渔民就业意愿、创业意愿和培训意愿,负责对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二、深入实施退捕渔民就业服务
将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退捕渔民,按照常住地管理原则,全面纳入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主动对接社会用工需求。对有就业意愿但未就业的退捕渔民,原则上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就业指导和3次职业介绍。
三、分类开展退捕渔民技能培训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政府补贴资金的作用,将有培训需求和劳动能力的退捕渔民按规定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范围,并主动公开培训计划,确保有培训意愿的退捕渔民至少选择1门实用技能参加培训。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培训。对有意愿进入工业园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由县人社局组织培训。
四、鼓励支持退捕渔民自主创业
各乡镇要加大创业扶持,切实加强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帮助符合条件人员申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适当拓宽反担保渠道,优先为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创业创新项目提供担保支持,提高贷款可获得性。同时,对退捕渔民较集中的乡镇,鼓励建设创业孵化平台,落实入驻企业、个人的相关优惠政策。
五、多措并举援助就业困难渔民
对以捕鱼作业为生、无其他生产资料的专业渔民或转岗就业难度大的大龄困难渔民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体系,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对吸纳退捕渔民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担保贷款等政策;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特困渔民,政府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予以安置。对符合条件生活困难的退捕渔民,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六、重点扶持专业捕捞渔村经济
各乡镇要以专业捕捞渔村为重点,引导专业捕捞渔村建立专业合作社或渔业协会等组织,依托当地特有的自然资源及渔民自身特长等优势,发展乡村旅游、交通运输或其他种养殖产业等,激发广大渔民内生动力,并鼓励通过部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举措,统筹相关资金优先支持专业捕捞渔村集体经济发展,拓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门路。
七、强化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乡镇要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统筹做好本地区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资金规范便捷地惠及退捕渔民。
八、深入宣传退捕渔民就业政策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布“就业政策、就业服务、经办机构”三个清单,在渔民集中的区域,张贴相关政策、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等。要深入渔村、渔区宣讲政策、了解困难、做好帮扶,全力帮助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创业,努力实现其就业创业有门路、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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