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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 2021-11-12 15:37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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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消除消防通道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请示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通过治理,实现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通道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因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时间

从2021年9月1日起至12月底。

三、整治内容

消防通道主要包括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重点整治交通道路、居民住宅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及社会单位消防车道堵塞、占用和建筑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封闭等违法违规现象。主要内容如下:

1、整治消防通道管理责任不落实;

2、整治消防车道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不规范;

3、整治占用消防车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

4、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占道经营;

5、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栅栏门等障碍物;

6、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楼道)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 自行车)和违规充电;

7、整治未按标准设置消防通道的行为;

8、其他影响消防通道安全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熊辉任组长,杨志文任第一副组长,相关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和部门职责(见附件2)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1日至920日)。县政府将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整治目标、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掌握检查自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培训,全面推进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和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城、逐个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对排查发现的消防通道违规堵塞、占用、封闭等情况,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限时消除隐患。治理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特别要对电动自行车占用楼道的行为予以重点整治,各单位的自查自改都要切实做到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和占用楼梯间、疏散通道,纳入常态化管理。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量化(考核表见附件3),对工作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通报处理。县委政法委将量化考核结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县委宣传部将消防通道整治和管理情况纳入常态化文明城市创建督导和考评内容,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阶段组织明查暗访,查进度、查成效、查任务落实,并通报整治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消防通道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物业公司要每日开展消防通道巡查,综治网格员要对网格内住宅小区、九小场所和单位消防通道进行检查,物业和综治网格员及时将无法督改问题分情况报公安派出所、交管、消防部门查处;公安派出所、交警,消防和城管要依职检查和查处堵塞、占用等违法行为,要定期联合执法,健全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整治措施

 (一)发布整治通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政府在主流媒体统一发布通告,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或物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辖区的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及居民住宅区等场所广泛张贴通告,告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明确管理责任,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

 (二)施划标志标线。产权单位、管理使用单位、乡镇、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要在消防车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要求见附件4), 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9月15日前,各类场所全部完成消防车道标志标线施划工作。无管理使用单位或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由乡镇、社区管委会组织完成消防车道标志标线施划工作。

 (三)组织自查自改。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或物业单位在管理服务辖区开展消防通道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查改消防车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郊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对难以整改或劝阻无效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城管、房管等部门。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本单位,本小区内的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自查自改工作:无管理使用单位或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由乡镇、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督查整改。各单位的自查自改都要切实做到严禁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进楼入户和占用楼梯口、疏散通道。

(四)强化整治合力。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消防通道整治集中检查行动,要突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检查时间和规模由各地自行确定。公安、消防、城管、房管等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用足用好行政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畅通110、122、12345举报电话等有效途径,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五)强化宣传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消防通道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宣传,形成消防通道整治浓厚氛围,凝聚起全社会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文明新风。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以案说法,每月集中曝光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各类车辆,杜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

 (六)强化疏堵结合住建、城管,房管等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打通消防通道堵点、加强立体车位、电动车(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增加车位供给,逐步解决消防通道堵塞问题。公安部门要积极探索利用市政道路早晚的空闲进行路边弹性停车的尝试,利用“潮汐停车”的方式缓解停车难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严峻形势,切实抓好消防通道整治工作,确保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有关治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追责,压实责任。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工作进展分阶段实行督导检查,每月汇总各乡镇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后形成工作通报。对未按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下发督办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力、因消防通道堵塞延误消防救援工作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到政府将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社区管委会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情况、工作方案,请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20日前,报辖区消防车道标志标识施划线清单。每月25日前报月小结(含附件5:消防通道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11月30日前,报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 85622604(传真),邮箱: qq445410919

附件: 1.进贤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各相关部门职责

3.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考核表

4.消防车道的标识设置要求

5.消防通道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

抄送:县委书记徐强                                  

进贤县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印发

附件1:

进贤县消防通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  熊  辉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第一副组长: 杨志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 熊  军   副县长提名人选

熊伊晖   副县长提名人选

高  波 副县长提名人选、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王建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万筱飞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平辉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振武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陶振民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金亮红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陈  繁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曾志成  县住建局局长

李汉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卫林  县司法局负责人

陈高明  县城管局局长

吴春辉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素萍  县住房保障中心书记、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付广华  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支小进  县医科园书记、主任

罗奎玲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建春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医科园、城市社区管委会相应成立整治领导小组。

附件2:

县直相关部门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媒体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和社会舆情监测管控工作。

2、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消防通道治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畴,将消防通道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工作。

3、县交警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市政道路、便道上机动车因违法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负责消防救援行动中消防车辆通行、停靠保障和消防救援现场及周边的交通、指挥、疏导工作。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辖区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九小”场所、合用场所等按照工作和规范要求开展宣传教育:对检查和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整改,同时书面报告同级消防救极机构和街道(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办理相关案件。

4、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指导机关内消防通道维护工作。

5、县城管局负责依法查处县本级管辖范围内占用消防通道、违章搭建建(构)筑物等行为,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经开区、医科园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本区范围内占用消防通道设置摊位、违章搭建建(构)筑物等行为。

6、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将消防车道沿途标志和标线标识设计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内容,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重点审查消防通道的规范设计。

7、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将建设工程的消防车道出入路口和路面、两侧醒目标志标线的划设纳入消防验收内容。

8、县房管局负责指导督促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通道集中整治工作;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物业服务单位参加有关培训。

9、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督促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消防车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设置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指导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妨碍消防车通行等违法行为。

10、县司法局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11、县交通运输局督促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加强对其共享单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管理,并纳入相关考核。

1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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