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昌市进贤县泉岭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3〕25号)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我乡组织开展了《南昌市进贤县泉岭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拟召开《规划》(公示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拟定于2025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地点:进贤县泉岭乡人民政府大礼堂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0-12人。在泉岭乡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有关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听证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
(二)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报名表》(附件1)或《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报名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扫描件。报送至邮箱:627588499@qq.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泉岭乡人民政府将于2025年1月3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泉岭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六、听证须知
(一)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乡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经批准后的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七、其他
(一)听证会所涉及的其他事项,待听证会代表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不明事宜,请于工作日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1-85610201(何干)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报名表
进贤县泉岭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