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防指转发《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县防指成员单位:现将《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赣汛办〔2024〕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当前,我县正处主汛期,极端天气多发频发,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压实责任、紧盯防御重点、加强风险管控、加强工作调度、密切监测汛情变化、强化短临预警和叫应、及时共享工作信息,全力做好暴雨洪水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