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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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330--2025-006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11-26
    名  称: 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典型案例公示(一)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典型案例公示(一)

    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典型案例公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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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19日,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村卫生所使用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1盒装有2袋(8支)的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生产企业:江苏长泰药业有限公司,规格:4支/袋、6袋/盒,产品批号:230202P01、生产日期:2023-02-02、有效期至2024-07)已过有效期,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结合《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四项、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使用的药品,并处罚款,同时通报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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