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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320--2025-00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5-06-30
    名  称: 进贤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进贤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字体:

    进贤县统计局

    进贤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8044个,从业人员2284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64.5%和139.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87.0%,零售业占13.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85.3%,零售业占14.7%(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044

    22847

    批发业

    6995

    1949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68

    48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75

    93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60

    18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21

    51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6039

    1519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54

    108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2

    296

    贸易经纪与代理

    4

    8

    其他批发业

    192

    786

    零售业

    1049

    3354

    综合零售

    29

    6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97

    37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9

    13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9

    23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32

    32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86

    26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6

    10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94

    29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57

    156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无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企业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044

    22847

    内资企业

    8028

    22810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16

    3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23380.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44.4%;负债合计1198064.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136.4%。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51431.6万元,比2018年增长210.7%(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123380.0

    1198064.6

    2951431.6

    批发业

    1976095.2

    1115597.1

    2432720.7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89874.0

    36303.3

    67552.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68802.5

    131475.7

    364264.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7587.4

    4810.3

    10495.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9558.7

    13931.5

    46756.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466813.1

    774663.1

    161385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64036.3

    127636.2

    227901.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9994.1

    14016.1

    32866.3

    贸易经纪与代理

    370.2

    223.0

    590.8

    其他批发业

    29058.9

    12537.9

    68438.4

    零售业

    147284.8

    82467.5

    518710.9

    综合零售

    2321.0

    1325.1

    3140.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8075.3

    5778.8

    151154.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468.7

    1380.5

    4011.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8507.2

    4150.9

    10390.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9152.4

    4303.9

    12655.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9920.1

    8422.5

    22101.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8855.7

    7319.5

    5364.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4019.2

    8140.1

    14057.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3965.2

    41646.2

    295835.2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60个,从业人员133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0.0%和31.2%(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0

    1338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117

    894

    水上运输业

    -

    -

    航空运输业

    -

    -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1

    3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2

    180

    邮政业

    10

    231

    注:本表不含铁路运输业数据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60

    1338

    内资企业

    160

    1338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注:本表不含铁路运输业数据。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9482.3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89.3%;负债合计90620.8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59.4%。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3712.64万元,比2018年增长657.9%(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29482.32

    90620.87

    193712.64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74797.14

    45763.86

    124606.02

    水上运输业

    -

    -

    -

    航空运输业

    -

    -

    -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709.92

    1597.47

    4839.8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9152.76

    15330.53

    27031.63

    邮政业

    32822.50

    27929.01

    37235.14

    注:本表不含铁路运输业数据。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82个,从业人员52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6.6%和下降19.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6.6%,餐饮业占63.4%。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5.1%,餐饮业占44.9%(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2

    526

    住宿业

    30

    290

    餐饮业

    52

    23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2

    826

    内资企业

    82

    826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753.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5.3%;负债合计4701.6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6.0%。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751.6万元,比2018年下降1.5%(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9753.9

    4701.6

    9751.6

    住宿业

    7918.3

    2135.9

    4202.2

    旅游饭店

    5082.7

    1828.4

    2840.7

    一般旅馆

    2555.8

    247.2

    1282.8

    民宿服务

    -

    -

    -

    露营地服务

    -

    -

    -

    其他住宿业

    279.8

    60.3

    78.7

    餐饮业

    11835.6

    2565.7

    5549.4

    正餐服务

    6742.1

    2565.7

    5040.2

    快餐服务

    5075.5

    0

    465.9

    饮料及冷饮服务

    15.3

    0

    12.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7

    0

    31.2

    其他餐饮业

    -

    -

    -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5个,从业人员38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3.8%和118.3%(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5

    38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NA

    4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7

    7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5

    26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5

    382

    内资企业

    105

    382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580.0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84.2%;负债合计17683.3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36.1%。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821.52万元,比2018年增长1260.2%(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9580.06

    17683.33

    34821.5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7244.57

    274.54

    95.4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440.37

    756.82

    2906.3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895.12

    16651.97

    31819.74

    、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01个,比2018年末增长84.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5个,物业管理企业70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7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6.7%、59.1%和236.4%。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19人,比2018年末增长26.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08,比2018年末下降23.1%;物业管理企业1141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5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8%和41.4%(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1

    1919

    房地产开发经营

    85

    608

    物业管理

    70

    1141

    房地产中介服务

    37

    157

    房地产租赁经营

    8

    7

    其他房地产业

    NA

    6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外商投资企业占0.5%。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5%,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4-14)。

    4-14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1

    1919

    内资企业

    198

    1885

    港澳台投资企业

    NA

    29

    外商投资企业

    NA

    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51311.2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7.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695721.61万元,物业管理企业281757.01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4%、1672.1%,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269.33万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214393.4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0.2%。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4025.92万元,比2018年增长96.9%(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3051311.27

    2214393.42

    354025.92

    房地产开发经营

    2695721.61

    1908946.81

    337080.22

    物业管理

    281757.01

    242671.48

    8746.66

    房地产中介服务

    3269.33

    2893.92

    2934.89

    房地产租赁经营

    70563.32

    59881.21

    4788.95

    其他房地产业

    0

    0

    475.2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72个,从业人员197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3.3%和119.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32.2%,商务服务业占67.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4.0%,商务服务业占76.0%(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72

    1978

    租赁业

    152

    474

    商务服务业

    320

    150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无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详见表4-17)。

    4-17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64

    1978

    内资企业

    462

    1971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2

    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60680.0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263.6%。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6076.43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64603.60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570.3%和1244.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00652.2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034.3%。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6880.43万元,比2018年增长406.8%(详见表4-20)。

    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3460680.03

    1000652.26

    106880.43

    租赁业

    96076.43

    77843.06

    39494.81

    商务服务业

    3364603.60

    922809.20

    67385.62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3]为避免泄露单位信息,对单位数较少的分组数据用NA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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