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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320--2025-00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5-06-30
    名  称: 进贤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进贤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字体:

    进贤县统计局

    进贤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188个,比2018年末增加7697个,增长140.2%;产业活动单位[1]14123个,增加7687个,增长119.4%;个体经营户25855个,增加6429个,增长33.1%(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

    (个)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13188

    100.0

      企业法人

    12095

    91.7

      机关、事业法人

    351

    2.7

      社会团体

    68

    0.5

    其他法人

    674

    5.1

    二、产业活动单位

    14123

    100.0

    第二产业

    3033

    21.5

    第三产业

    11090

    78.5

    三、个体经营户

    25855

    100.0

    第二产业

    7274

    25.2

    第三产业

    18581

    74.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8044个,占61.0%;制造1322个,占10.0%;建筑业1241个,占9.4%。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11410个,占44.1%;建筑3757个,占14.5%;制造3620个,占14.0%(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个)

    比重

    %)

    数量

    (个)

    比重

    %)

    合 计

    13188

    100.00

    25855

    100.00

    农、林、牧、渔业*

    43

    0.3

    95

    0.4

    采矿业

    5

    0.04

    -

    -

    制造业

    1322

    10.0

    3620

    14.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8

    0.3

    1

    0.004

    建筑业

    1241

    9.4

    3757

    14.5

    批发和零售业

    8044

    61.0

    11410

    44.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1

    1.2

    1104

    4.3

    住宿和餐饮业

    82

    0.6

    2373

    9.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6

    0.8

    400

    1.6

    金融业

    6

    0.05

    -

    -

    房地产业

    203

    1.5

    4

    0.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77

    3.6

    404

    1.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0

    1.1

    179

    0.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0

    0.4

    16

    0.0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6

    1.0

    1880

    7.3

    教育

    258

    2.0

    34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88

    0.7

    173

    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9

    0.6

    405

    1.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09

    5.4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0618人,比2018年末增加12994人,增长13.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2556第二产业从业人员54987人,减少3370人,下降5.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55631人,增加16364人,增长41.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6787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3968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30761人,占27.8%建筑23496人,占21.2%;批发和零售22847人,占20.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17807人,占31.4%;制造17794人,占31.3%;建筑6093人,占10.7%(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110618

    42556

    56787

    23968

    农、林、牧、渔业*

    130

    30

    96

    15

    采矿业

    75

    18

    -

    -

    制造业

    30761

    14701

    17794

    822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91

    177

    20

    2

    建筑业

    23496

    3548

    6093

    838

    批发和零售业

    22847

    8826

    17807

    850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

    1378

    360

    1638

    200

    住宿和餐饮业

    526

    327

    5750

    302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02

    142

    1070

    498

    金融业

    554

    263

    -

    -

    房地产业

    1999

    972

    8

    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87

    606

    511

    14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79

    351

    583

    25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98

    499

    28

    1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92

    335

    3570

    1376

    教育

    8604

    5625

    67

    33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75

    2277

    548

    27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17

    196

    1202

    56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107

    3303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本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按照调查单位所在地区划汇总。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法人单位资产总计数不包括金融业数据)1484.0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1.47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22.6亿元。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数不包括金融业数据)784.7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90.08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94.62亿元。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合计数不包括金融业数据)742.4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369.44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372.97亿元(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84.07

    784.70

    742.41

    农、林、牧、渔业*

    0.92

    0.25

    0.84

    采矿业

    0.37

    0.19

    0.16

    制造业

    277.08

    171

    247.5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2.3

    25.86

    7.23

    建筑业

    141.98

    93.23

    114.72

    批发和零售业

    212.34

    119.81

    295.1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

    13.05

    9.17

    19.37

    住宿和餐饮业

    1.98

    0.47

    0.9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1

    1.77

    3.48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305.96

    221.53

    35.4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6.21

    100.07

    10.6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57

    1.90

    2.2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17

    14.62

    0.9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32

    0.59

    1.32

    教育

    16.42

    3.83

    0.2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4.17

    8.25

    1.4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6

    0.45

    0.6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4.06

    11.71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2]表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资产合计、负债合计、营业收入不包括铁路运输业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4]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至2为小数和3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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