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投诉举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二)旅行社旅游服务不规范
(三)旅行社通过“不合理低价游”等虚假宣传方式欺骗游客
(四)县内各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与经营者串通诱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五)旅行社或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
(六)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或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七)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
(八)其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0791-85622613(举报地点:进贤县广播电视大楼607)
(二)投诉热线:12345
三、其他事项
举报人可通过上述举报渠道向我单位如实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单位进行后续核实和反馈。我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出游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谨防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冷静应对、及时沟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遇到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收集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截图、录音、视频等),及时投诉举报。
希望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进贤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