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街道办 / 履职依据
    索引号: A22880--2023-0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长山晏乡 生成日期: 2023-08-10
    名  称: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字体: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反映我国第二
    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
    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
    漏,在 2024 年 1 月 1 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
    清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 2023 年 8 月开始。
    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
    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
    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
    等资料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
    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
    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
    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
    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
    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
    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
    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
    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
    及时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
    举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8512113。
    衷心感谢您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