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进贤县小额工程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进贤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南昌市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贤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县发改委牵头起草了《进贤县小额工程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进贤县小额工程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审议稿)》共包括四大点: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文件依据为《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及省、市、县三级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界定适用范围为财政资金投资的小额工程(施工合同<400万元、货物采购<200万元、服务类<100万元),严禁拆分标段规避招标,并规定发包单位履行项目手续合规性审查、交易组织、合同履约监管及验收归档等主体责任,中介代理机构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供交易服务。
二是交易准备。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赋码(涉密项目除外),未赋码项目不得交易;交易前需备齐批复文件、决策依据、施工图纸(按需)、招标控制价等技术资料;供应商需按平台公告在开放期内免费注册登记,提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纳税社保凭证等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三是交易流程。提供随机抽取与询价方式(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后定向邀约≥3家库内供应商,最低价中标)两种交易模式;严格规范公告发布(含项目概况、工程量清单等,公示≥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候选人名称及交易价同步公示3个工作日)、合同签订(供应商须5日内签约且条款需与公告一致)等程序;要求供应商配备专业资源并接受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履约后评价制度,并由平台运维单位统一归档电子化交易资料。
四是监督管理。构建多部门协同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供应商实施动态入库审核,负责小额工程项目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受理交易中出现的各类争议和投诉,依法查处小额工程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供应商虚假材料、串标等行为(列入不良记录禁入1-3年)及建设单位违规交易、拖欠款项等责任主体;同步强化统筹协调(部门数据共享)、政策保障(明确支付时限、推广电子保函)、评估督导(定期审查政策效能)、宣传引导(开展政策培训)、电网指引(完善CA证书及在线系统技术支持)五大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供应商征集流程、平台加入承诺书及询价承诺书模板,形成闭环管理。